破產審判是法院適應現代化經濟體系、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司法手段。去年,江蘇各級法院積極發揮破產挽救制度的功能價值,為企業涅槃重生提供司法保障,起到了穩市場、保民生、促發展的良好作用。

在3月21日省高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金飚、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李薦、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周亞冠介紹了江蘇破產審判工作主要做法,記者特別注意到其中幾點:

以機制創新為動力,對標國家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將所涉破產改革事項全部納入對各設區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針對各地改革事項推進完成情況作出A、B、C等級評價,推動各地形成比學趕超良好氛圍。鼓勵各地充分發揚首創精神,結合自身工作深挖內部潛力,積極探索更多在全國或全省具有首創性的工作機制。

在隊伍建設方面,省高院建立商事審判人才庫,從全省法院吸納一批優秀破產審判人才入庫,為決策、審判、調研等提供有力支持。南京、宿遷、連云港、泰州等地法院制定管理人選任辦法,細化完善管理人選任和管理流程規范。鎮江中院聯合省管理人協會舉辦破產實務培訓班,線上培訓達1.2萬人次。南京中院對管理人履職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規范管理人履職行為。

在理論研究方面,省高院設立了最高法院破產審判研究中心(南京)研究基地,鎮江中院與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簽訂教學科研實踐基地合作意向書,舉辦省法學會破產法學研究會2021-2022年年會,破產法學理論研究與實踐深度融合。

在協調聯動方面,江蘇各級法院也頗有建樹。省級層面,進一步優化省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有效發揮組織協調功能。省高院與省發改委等七部門建立破產重整、和解企業信用修復工作機制,進一步支持破產重整、和解企業重建信用、脫困重生。與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單位推動建立企業破產處置涉不動產登記事項辦理機制,提高破產企業不動產財產處置效率。在財政部門大力支持下,全省企業破產保障經費規模達8718萬元,為管理人依法履職提供有力保障。市縣層面,南京中院與江蘇證監局聯合發布全國首個上市公司重整領域協同機制,強化上市公司重整全流程協調聯動等等。

去年,江蘇各級法院運用破產重整、和解、預重整、預和解等多種機制,幫助南京建工、澄星集團、力信公司等349家企業重獲新生;充分發揮破產制度資源要素配置功能,運用破產程序釋放沉淀資產3873.43億元,安置職工5.74萬人,盤活土地房產3088.06萬平方米,有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去年全省法院審結實質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企業破產案件6356件,同比增長60.79%,破產案件結案率達到68.02%,同比提高11.84個百分點;審結強制清算案件8018件,同比增長617.82%,強制清算案件結案率達到95.97%,同比提高16.75個百分點;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10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已實現清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