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倪,你考慮好了沒有,這樹砍是不砍?”

“李法官,不砍了不砍了,還是按照你之前商量的來吧。”

桃紅復含宿雨,柳綠更帶朝煙。三月,桃花盛開,是生機也是希望。淮安區法院執行局員額法官李安亮站在田埂上,看著漫天的桃花,陷入了深思。

思緒回到2013年10月13日,被執行人老倪與鄉政府就興建養殖項目初步簽訂了《協議書》。2013年11月,李碼村和高陳村村民們將兩村的土地交給鄉政府管理和經營,鄉政府將土地承租給老倪從事養殖業,與老倪簽訂了《農村土地經營權租賃合同》,并約定了承包期及租賃費用。2018年9月,因老倪長期拖欠租金,鄉政府作為原告向淮安區人民法院起訴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

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老倪將承租的土地上附著物(豬圈、羊圈、儲藏室、花木等)清除之后交還給原告,并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費,自2018年9月14日起,按照每年65835元(69.3畝*950元/畝/年)的標準計算至交還土地之日止)。

判決生效后,老倪并沒有及時將土地還給原告,而是繼續在土地上種植水蜜桃等花木,原告代表只得來到淮安區法院請求強制執行。

拿到案子后,執行法官李安亮先去執行現場勘驗了一番,當他下車的一瞬間,映入了滿眼粉色的花瓣,原來,被執行人老倪夫妻倆在這123畝土地里種植了200多棵水蜜桃樹以及數百顆的景觀樹。

“李法官,這些桃樹是我前兩年種下的,每年的收成還不錯,賣水蜜桃的錢我都用來還債的。”老倪告訴李安亮,他因經營不善,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債,每年就靠這點桃樹賣錢還債。“這不,去年還種了點景觀樹,本想著賺點錢,結果你們要我自己把樹砍了!”

李安亮一邊聽著老倪的介紹,一邊圍著桃林觀察,離樹林不遠處,還有一片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一打聽,原來這些是老倪準備用來養殖豬和羊的,豬圈和羊圈都蓋好了,卻因為拖欠外債無力飼養。

“老倪,你也確實困難,但這土地也是村民交給鎮政府管理的,不解決不行。要不這樣,雙方坐下來好好談談,看能不能找個好辦法解決。”李安亮把老倪帶到原告代表那,為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

一開始,調解并不順利,雙方內心都有些抵觸,對李安亮提出的以樹抵債的方案并不贊同。

“一棵樹抵500,否則談都不要談!”

“我們要樹干什么,讓他把樹砍了吧。”

眼看調解不成,李安亮分開了雙方當事人。他帶著鄉政府工作人員來到那片桃林,“再過幾個月,桃樹就要結果了。老倪說他種植的水蜜桃品種很好,每年能賣上好價錢。我認為村民拿到自己的土地后,應該也不會舍得將樹砍掉的。”

看著鄉政府工作人員不吭聲,李安亮又趁熱打鐵勸說老倪:“你要價有點高了老倪,村民們要你的樹也沒什么用。”

“我那可是上好的水蜜桃樹!”老倪不服氣。

“再好,那土地你得還給人家吧,退一萬步講,你把樹移植了,能保證今年結果嗎?”

老倪不說話了,過了一會兒,老倪同意了李法官的說法,愿意以樹抵租金,經過又一輪的調解,雙方都同意將這300棵的樹折抵10萬元的租金。

新的問題來了,老倪已經拖欠了五年的租金,按照每年65835元的標準,他還剩二十萬左右的租金沒有給付。還有一個問題,空置的豬羊圈還沒有清除,這也是原告申請執行的一部分。

李安亮去找老倪談這事的時候,老倪雙手一攤:“李法官,不是我不配合你,我家的實際情況你也是知道的,是我實在沒錢請人來清除了。”

無奈之下,李安亮決定強制拆除。3月25日早上七點半,淮安區法院執行局共出動27名執行干警,并邀請區人大代表和檢察院同志一同前往執行現場,準備強制執行。

到達現場后,李安亮發現,老倪已經帶著一個人在拆豬圈的鋼棚。“我這不是想著自己拆下來還可以賣廢品回收點錢。”老倪向李安亮解釋道。

這個時候,鄉政府工作人員也趕來了,看到老倪要將豬圈拆除的材料賣錢,雙方就賣廢品的錢歸誰起了爭執。鄉政府工作人員表示,這些錢也是替兩村的村民們要回來的,老倪差他們租金,賣出去的錢應該歸原告支配。老倪認為,這豬圈是自己蓋的,賣掉的錢當然歸自己。

眼看雙方矛盾又起,李法官拉開雙方,再次調解起來。無意中李安亮看到邊上站著一個陌生人,便問了這是誰,老倪介紹說那是回收廢品的人。李安亮立馬問這些拆除的材料能收多少錢,收廢品的人估算了下估計才一萬左右,雙方都覺得這么多豬羊圈拆了才這么點錢,太可惜了。

李安亮耐下性子勸說,如果強拆只有這么點錢,結果雙方都不滿意,不如將這些豬圈留下來折抵剩下的一部分租金,怎么也比當廢品賣的劃算!最終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這六間豬圈折抵八萬元的租金,剩下的租金分期給付。

“李法官,夏天記得來我們鎮上吃桃啊。”事情解決了,大家皆大歡喜,村里代表們熱情地邀請李安亮去村里吃桃。

老倪也為解決了一樁煩心事放下了心中的大石頭:“李法官,也別忘了來我家坐坐,桃子沒得吃,熱水還是有的!”

“哈哈哈哈哈!”陣陣爽朗的笑聲從漫天粉色桃花中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