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09313.JPG

近日,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20余名干警整裝齊發奔赴50公里以外的一處執行現場,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與泰州市某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船舶公司)行政非訴執行一案拉開生態旅游“颶風”專項執行行動序幕。

監督是確保司法公正最好的“防腐劑”,是實現“陽光司法”最好的路徑。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大力推行人大代表“清單式”聯絡活動,江蘇省人大代表郭民通過“點事”參與的方式,全程見證、實時監督法院“颶風”專項行動。

考慮到現場情況復雜及天氣原因,在處置氧氣瓶、液化氣瓶、油桶等可能的危險物、污染物,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制定了詳細的執行預案,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協調當地政府、派出所、應急管理局部門給予支持。同時對該船舶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實施了司法拘留,并向其發出泰州法院系統的首份《拘留預告書》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預告書》。春雨連綿,最終經過近6個小時的不懈努力,將28臺大型機械設備全部完成扣押倉儲,順利完成預定計劃。

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聯合相關部門持續深入開展涉環境保護行政非訴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切實從源頭遏制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綠色生態和旅游資源,助力綠色發展。加強府院聯動、執行與公證聯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探索創新執行方式,協調解決執行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充分利用預罰款、預拘留等手段,凸顯執行效果。

在執行現場,江蘇省人大代表郭民深刻感受到法院執行工作的不易,對執行干警的吃苦精神與規范執法表示肯定,同時指出:“泰州法院“點人點事點案”聯絡工作創新,真正將選擇權交給代表,充分保障代表的監督履職權。代表參與執行使法院的執行更加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