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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春三月,正值蟹苗投放的黃金時期,戴南法庭卻突然收到12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這引起了法庭庭長許志蘭的高度重視,也成了她迫切想要解開的“心結”。

該系列案件所涉土地已被開挖成一個整體的蟹塘,總共涉及26戶村民,其中有10戶村民與被告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17戶村民與第三人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現就整體蟹塘由誰來承包養殖,各方當事人產生了很大爭議。

該片蟹塘因矛盾未決已荒廢一年,再錯過今年的黃金養殖期將產生重大損失,為此許志蘭先行來到戴窯鎮白港村開展實地調查,為后期的庭審及調解做足了準備。然而,第一次開庭時,所有原告均未到庭,只是由代理人出庭,這給查明案情帶來極大的難度。鑒于此,許志蘭果斷決定,抓住清明期間原告回家祭祖,便于參加訴訟的有利時機,前往白港村委會進行巡回審理。

“今天的審理將是一場硬仗”,驅車前往白港村的途中,隨行人員就發出如此感慨。果然,在承辦人試圖調和多方矛盾時,各方當事人就開始了激烈的爭吵。眼看調解無果,承辦人當即宣布開庭。庭審中,各方對合同的真實性、合同的效力及履行情況進行了激烈辯論,由于當事人多為老年人,法律意識、庭審紀律意識較為淡薄,加之情緒波動大,一度有人意圖離開現場,給庭審造成很大麻煩。承辦人許志蘭憑借多年辦案經驗,耐心、逐一向各個當事人釋法析理,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其釋疑解惑,使庭審得以順利進行。

見當事人情緒逐漸穩定,庭審結束后許志蘭再次對雙方當事人做起工作。一面從養殖時機、減少損失的角度來勸說被告盡早支付租金,一面從土地荒廢更無收益的角度勸說原告繼續出租。在承辦人的耐心勸說下,被告拿出近十萬元現金,表示愿意當場支付今年的租金。為更好推進調解,減少今后矛盾,承辦人根據原、被告意愿親自擬定土地承包合同,交由原、被告簽署,并由村委會在見證人處蓋章。

經過不懈努力,第一位原告順利拿到了今年的租金。眼見有人拿到了租金,陸續又有其他原告表示愿意接受調解方案,簽署土地承包合同。令人欣慰的是,不少原告在拿到租金后,主動當起了“調解員”,與承辦人一起勸說其他原告。

整個調解工作一直持續到下午一點鐘,雖然沒有喝一口水、吃一口飯,但看到村民如此信任法院,承辦人備受鼓舞。在現場參與調解的劉鎮長對承辦人的耐心工作表達了感謝,并表示怎么也沒有想到兩年多的矛盾就這樣化解了,戴南法庭為老百姓做了實實在在的事情,也為以后處理類似糾紛提供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