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疏于怠于教育以及父母關愛的缺失,是造成未成年人走向違法犯罪或被侵害的重要因素。為維護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有效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近一年來,溧水法院積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精神,立足審判職能,擔起協同家庭教育責任,督促、幫助和指導未成年人監護人依法正確履行職責,重塑健康和諧的親子溝通環境,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地見效,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筑牢法治基石。

“機制+輔導室”為家庭教育賦能

出臺《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輔導室工作規范(試行)》,明確規定開展家庭教育輔導的形式、情形、程序,將教育內容、教育方式、教育對象進行分類處理,為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成立紫荊花家庭教育輔導室,開展現場輔導、法庭教育、裁判文書釋法說理、視頻教學、網絡教學等多種形式的家庭教育輔導,從庭前調解、案件審理、判后回訪等各個環節展開,向失足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在校生、其他未成年人及家長,開展了一系列的預防性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和個案幫教工作。截至目前,已通過該輔導室開展個案家庭教育輔導15次。

“法庭+家庭”挽救“失足”少年

在審理涉未成年人或在校學生犯罪案件中,將溫情審判、柔性司法貫穿于審判始終,打造“法庭+家庭”的幫教體系,面對面“談心式”對案件中的未成年人進行心理疏導和情理法教育,引導未成年犯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積極開展判后回訪、回訪幫教工作,及時了解他們的日常生活及情感變化,通過定期探視、耐心勸導等方式,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在一起涉嫌搶劫罪案件中,承辦該案的法官了解到,這起案件中的三名未成年人均是高中輟學,由于孩子們父母教育的缺失,導致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為更好地幫助他們回歸社會,今年3月,承辦法官對孩子們進行了判后幫教,通過親切友好、平等交流的方式進行了心理疏導。在法官指引下,孩子們的家長也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表態會主動自覺承擔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轉變家庭教育方式,幫助孩子重回社會。

“指導+教育令”督促監護人擔責

對存在監護缺位、監護教育不當、疏于管教、親子溝通不順暢等“問題家庭”,及時進行疏通指導,并通過下發家庭教育指導令,以司法機關的剛性力度要求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喚回缺位的家庭監護。

2022年7月,溧水法院受理了一起索要墊付撫養費的案件,孩子的父母于2015年協議離婚,離婚后雙方重新組建家庭。承辦法官通過深入了解孩子的家庭環境、生活狀況后,發現家庭教育不當問題。為讓孩子健康幸福地成長,承辦法官要求孩子的父母到溧水法院接受家庭教育輔導,并向他們發出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家長應時刻關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和情感需求,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截至目前,共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6份。

“陣地+普法”讓家庭教育入心

依托“陽光溧法”法治報告團宣傳陣地,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常態化進校園開展法律宣傳、家庭教育指導、法律咨詢,引導學校與家長暢通溝通渠道,密切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積極利用“三八”國際婦女節、“5.15”家庭教育日等重要節日,通過搭建法律咨詢臺,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開展家庭教育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活動,通過“點對點”、“面對面”,訂單式進行普法宣講,共發放宣傳冊500余冊。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全面發展的基石,關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安寧。今后,溧水法院將依托紫荊花家庭教育輔導室,持續發力,多措并舉,全方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敦促監護人切實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引導家長用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以司法力量促進家庭保護責任落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