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豐縣法院李曉俠法官收到了一份快遞,打開后發現是一封感謝信,信中開頭寫道:“我叫王某,去年4月份起訴過孫某,那次,多虧你堅持公平正義,幫我維護了我的合法權益……”

諦讀間,李曉俠法官的思緒被帶回去年那個夏天,腦海中浮現出王老師坐在法庭的側影……

王老師已近80歲高齡了,是一名退休的中學校長,而且有50多年的黨齡,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老黨員、老教師。他為人親和,待人友善,一輩子省吃儉用,存有些積蓄。平時,親朋好友或同村老鄉遇到難事,他總是熱心幫助,慷慨解囊。

2010年,老鄉孫某因經營多年的冷庫突然起火被燒,向王老師借款,王老師覺得孫某這幾年生意做得不錯,人也很有上進心,遂答應借錢給他,不要任何利息。

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期間,王老師將自己一輩子的工資積蓄24萬元先后分五次全部借給了孫某。孫某不僅建好了冷庫,還做了大規模的擴建,但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孫某分文未還,而是讓自己的女兒小孫作為借款人向王老師重新出具了借條,并找了案外人馬某作為擔保人,原來的借條被小孫銷毀。

王老師覺得孫某和小孫都是一家人,誰打條子都無所謂,就又寬限了孫某一段時間。小孫借條出具后,孫某先后數次償還了14萬元,對剩余10萬元,絕口不提還款的事。無奈之下,王老師便來到豐縣法院打起了官司。

開庭那天,王老師佝僂坐在原告席,右手扶著拐杖,頭頂白色鴨舌帽,戴著一副老花鏡。被告孫某并未出庭,而是委托其律師參加庭審。

庭審中,孫某的律師先是否認孫某和小孫之間存在借貸關系,隨后又稱“孫某沒有向王老師借錢的借據,是小孫向王老師借款24萬元,所以讓小孫寫借條,但小孫寫了借條后沒有收到王老師一分錢,因此小孫寫的借條不成立。”

聽到此抗辯,王老師氣不打一處來,加上年事已高,即使多年的教師素養也難以讓王老師思路清晰地表達觀點,急得王老師干瞪眼。

細心的李曉俠法官發現出具借條后,小孫曾向王老師轉賬一筆6660元。李曉俠法官當即詢問被告律師轉賬緣由,被告律師對此事支支吾吾,眼看無法搪塞過去,又使出了另一個“殺手锏”。

當庭提交了擔保人馬某向王老師轉賬的53500元的銀行轉賬記錄,企圖充抵涉10萬元案款項,達到少還錢的目的。實際上,那5萬多元是很久之前孫某委托馬某償還的其他欠款,與本次訴訟的10萬元無關。

見王老師臉憋得通紅,李曉俠法官讓其仔細想想是否還有借條等證據,王老師最終氣得坐不住了,緩緩起身,大聲說道:“有!”

李曉俠法官隨即宣布休庭,當天下午,王老師顫顫巍巍地拿著三張孫某及其家人出具的借條,三張借條總金額不多不少,一共53500元。李曉俠法官迅速安排了第二次開庭,被告律師并申請了馬某出庭作證。

在對馬某詢問時,馬某堅持稱53500元是其替孫某償還的10萬元中的一部分,但李曉俠法官敏銳的捕捉到了馬某說漏嘴的一句話,“孫某當時讓我轉賬,他說還過這筆53500元還剩10萬元。”李曉俠抓住這個“漏洞”再次詢問:“為什么不是54000,也不是50000,而是53500元?”

馬某回答當時銀行卡內只有這么多。但馬某的銀行流水顯示,其在向王老師轉賬53500元后,該張銀行卡內還有5萬余元,顯然這筆53500款項是償還先前的欠款,其在做虛假陳述。

謊言被一一戳破后,被告律師啞口無言。李曉俠法官根據雙方提供的借據、轉賬記錄以及馬某的證言等證據作出了公正的判決,孫某在判決作出后積極配合履行了還款。

拿到欠款后,王老師笑得很開心,他說:“我一輩子沒有進過法院,原來我以為打官司很簡單,只要有理就一定能贏,經過這一次我才發現,打官司的關鍵是法官的專業水平和原被告有沒有充足且真實證據。這次,多虧了遇到了你這樣的優秀法官,要不然我就算長著一百張嘴,也打不贏!”

如今,事情已經過去一年了,王老師仍是念慈在慈,輾轉反側間拿起紙筆又書信一封。

信中結尾寫道:“我是一名老黨員,近一年來經常想起此事,因為她是法官,我不能用物質感謝她,思來想去,向領導反映一下,希望領導在開會時表揚一下,她是一名優秀的好法官。”

兩封信,重千鈞。李曉俠法官拿著書信,望向法徽,這一刻,她的心中泛起陣陣感動的漣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