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法官們走下審判席,當一回當事人,切身體會當事人提起訴訟和答辯應對的不易,更好了解當事人的心理,更全面掌握案件的矛盾焦點,加強通過審判一次性解決糾紛的能力。”杭鳴院長提出了一個有創意的想法。

4月21日下午,溧水法院第一期“我不是法官”角色換位辯論賽正式開賽。此次對戰的是民一庭代表隊和民二庭代表隊,由院領導擔任評委,部分法官、法官助理到場觀摩。

賽前,由民二庭代表隊從案例庫中抽取具體案件,民一庭代表隊則抽簽決定兩隊扮演的身份。

本次辯題系一起運輸合同糾紛,民一庭法官李剛、高傳法扮演原告,民二庭法官鄧成康、法官助理吳婷扮演被告。

原、被告雙方分別發表了訴辯意見。原告認為,貨物在運輸過程發生嚴重毀損,被告應當賠償原告的全部損失。被告則以快遞單已有特別提示條款、原告自行包裝貨物且沒有保價等為由抗辯,只認可給予適當補償。

被告方圍繞貨物的特性、快遞運輸企業的責任、原告要求的賠償與快遞費用相差懸殊等焦點,結合法律依據展開攻勢,認為快遞公司已經盡到一般注意義務,不應承擔全部責任。原告方指出快遞公司不屬于郵政運輸企業,并緊緊抓住快遞公司應當安全高效地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這一要點進行反駁。雙方站在各自的立場上,圍繞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問題發表意見,不斷拋出新問題、提出新觀點,“火藥味”十足。最后,雙方先后對己方觀點作簡短總結陳詞。

辯論結束后,院領導進行了點評。審判委員會專委周榮強點評道:“這樣特殊的辯論賽還是第一次舉辦,雙方都在辯論過程中逐漸適應了角色,被告方在團隊配合方面表現更好”。

副院長秦啟輝充分肯定了讓法官轉換角色的必要性,“運輸合同糾紛很常見,雙方的陳述均比較到位,在適用法律上應更加準確”。

副院長唐明也笑稱辯論剛開始還能看出“原、被告們”有些緊張,扮演原告的兩位法官審判經驗相對豐富,變成當事人后表現也相對老練。“體驗當事人的感受有助于法官更好地組織審判活動”,唐明希望法官們在庭審過程中充分考慮當事人感受,認真聽取當事人意見,提高庭審效率。

院長杭鳴說,活動的意義在于讓法官學會換位思考,并總結了兩支隊伍的表現,對雙方在辯論過程中如何有技巧的提問、辯駁進行了提示,也引申出法官如何有效駕馭庭審活動,如何全面思考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引導當事人抓住焦點問題舉證質證。此外,杭鳴院長就案件本身的爭議焦點、法律適用等審判核心問題進行深入解讀,教導法官們對簡單常見的糾紛也要進行周到、透徹的分析。

最終經院領導評議、打分,選出本場比賽獲勝方為原告方。最佳辯手為高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