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在審理一起農村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根據被保全人反映的未凍結存款無法取出的問題,發現某商業銀行大額存單取款制度存在漏洞,向該商業銀行發出如皋法院2023年度首份司法建議書。該銀行收到司法建議書后迅速響應,次日即為當事人支取了司法凍結以外的剩余款項。

該起案件中,如皋法院根據原告夏某某的保全申請依法凍結被告沙某某在某商業銀行23萬元大額定期存單中的9萬余元。后沙某某遇事急用錢,至該商業銀行欲將23萬元存單中未被凍結的存款全部取出,該商業銀行僅同意沙某某支取3萬元,拒絕為沙某某支取未被凍結的剩余存款。沙某某與該商業銀行多次交涉無果,遂向如皋法院反映“取款難”的情況。

如皋法院工作人員了解到這一情況后,立即通過電話與該商業銀行聯系,該商業銀行員工表示:案涉賬戶系大額存單,有規定余額低于20萬元不能取出,法院解除凍結則可全部取出。在電話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如皋法院向該商業銀行發出司法建議書,從立即取消取款障礙、科學執行金融制度、依法保護客戶權益三個方面給出建議。

該商業銀行收到司法建議書后高度重視,次日即通過上級單位對案涉存單進行后臺數據強制修改,為當事人支取了司法凍結以外的剩余款項,并及時復函如皋法院,表示已向上級單位提交了事件單,請求對大額存單取款系統流程進行優化,確保在以后辦理金融業務的過程中不再出現此類情況。

如皋法院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院領導周云表示:“司法建議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審判職能、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如皋法院高度重視司法建議工作,今后將進一步發揮司法建議在化解矛盾糾紛、服務經濟發展、宣傳法律知識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