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東法院審結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位于湖北的甲公司向如東的乙公司采購板材,后期因貨物質量問題,甲公司拒付貨款,雙方發(fā)生爭議,先后在短期內同時向兩地法院提起4起訴訟。如東法院第一時間主動組織雙方調解,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徹底化解了“相隔千里”的4起糾紛。

貨物質量瑕疵引發(fā)“千里結”

2021年初,甲公司分多次向乙公司采購大量板材,但使用該批原料投產、銷售后卻接連遭到客戶投訴。經調查,甲公司發(fā)現(xiàn)乙公司提供的板材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便以此為由拒付剩余貨款并要求退貨,由此引發(fā)雙方爭議。因兩公司分處兩省,又時值疫情期間,雙方多次協(xié)商未果,反而增加不少額外支出,矛盾不斷加深 ,遂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有關管轄規(guī)定,甲公司在湖北提起的產品責任糾紛訴訟被移送至如東法院審理。

能動司法彰顯為民擔當

受案后,承辦法官張慧敏迅速了解到兩公司人員在糾紛發(fā)生后幾輪溝通、多次往返沒能解決矛盾、反而越積越深的情況,在仔細研究4起糾紛情況后,她充分發(fā)揮審判智慧,精準把握雙方矛盾癥結,多次通過“支云庭審”系統(tǒng)聯(lián)系雙方,從誠信經營、維護市場主體利益等方面耐心分析利弊得失,提出合理調解意見建議。最終,兩公司在“支云”上跨過了空間和心間的鴻溝,達成一致:由甲公司折價退還剩余板材并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貨款15萬元,至此,長達數年的4件關聯(lián)糾紛順利化解。

事了人和案結,“錦”色隨春來

數日后,兩公司如期按約履行,并主動申請撤訴。

2023年4月23日,乙公司將一面寫著“執(zhí)法為民一身正氣,勤政為民兩袖清風”的錦旗交到如東法院民一庭法官張慧敏手中。錦旗背后,代表著當事人對如東法院法官公正辦案、心系民生的充分認可。“在排憂解紛中聽到當事人說‘相信法官,信賴司法’,是我工作時最幸福的時刻。”張慧敏說,調解沒有捷徑,唯有日復一日的做當事人的“繡花工”,才能既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又降低司法成本,真正實現(xiàn)事了人和案結。

近年來,如東法院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理念,堅持平等保護、需求導向、聞令而動,全力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下一步,如東法院將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抓實公正與效率,永葆“逢山開路、遇水搭橋”的闖勁,一馬當先、挺膺擔當,充分發(fā)揮司法職能作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持續(xù)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