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道路交通安全維系著每一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5月17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使用速裁程序公開集中審理三起醉酒型危險駕駛犯罪案件。庭審由泉山法院刑庭副庭長黎方擔任審判長,邀請了空軍勤務學院紀檢處二十余人進行旁聽。

據公訴機關指控,2022 年 7 月,被告人曹某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上道路行駛,在泉山區三環南路被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9.4mg/100ml 血。2022年10月,被告人李某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上道路行駛,在三環北路體育環島附近被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167.3mg/100ml血。2022 年 11 月 被告人劉某酒后駕駛小型轎車上道路行駛,在泉山區云龍山隧道西口附近被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143.6mg/100ml血。

三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均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曹某、李某、劉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旁聽人員全程觀看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環節,近距離感受了法律的威嚴。整個案件審理氣氛嚴肅、規范高效,各環節緊湊有序。最終,審判長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曹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判處劉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三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并表達了自己的悔恨之意。

泉山法院通過對危險駕駛犯罪案件公開組織旁聽庭審,為營造安全駕駛、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起到積極作用。泉山法院將立足司法職能持續發力,為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而不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