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洪澤區法院東雙溝人民法庭堅持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打造“和、融、智”為核心的“鄉村治理融解紛平臺”,倡導形成“社會調解前靠、審判關口前移”的“雙前”糾紛化解理念,著力從訴源、訴前分流,壓降糾紛成訟率。

2020年以來,該庭受理案件1131件,持續呈下降趨勢,訴前調解案件數持續上升,一審服判息訴率100%,零發改,8項審判質效指標穩居全省法院前列。先后榮獲“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全市司法公正示范點”等多項榮譽,工作或案例在學習強國、今日說法、《人民法院報》等國家級主流媒體報道以“事心雙解”為追求

以“事心雙解”為追求

踐行“一枝一葉總關情”為民情懷

準確把握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法治新需求,樹立“一案一清”理念,圍繞“案件審清、道理講清、糾紛結清”目標任務,持續優化訴訟服務。

全流程優化訴訟服務。推進全域訴服1+4,開啟“一站式”全程引導,配備專職導訴員、人民調解員駐庭問診,為當事人提供全流程引導服務,實現立案辦理、聯系法官、法律咨詢、法律輔導等訴訟事務“無縫對接、一次辦好、一次辦結”。

打造由五老、新鄉賢、代表、委員、張貴銀調解室等組成的解紛“超市”,實行“點餐式”服務,74%的來法庭立案群眾選擇了訴外化解。

全方位運用判調結合。對涉眾型批量糾紛,以個案先行裁判降低當事人心理預期,實現以判促調,如一起涉糧案件中,采用示范裁判、以判促調方式一次性解決涉及51名原告、200余萬元的糧食買賣合同糾紛。

強化節點式釋明,建立從訴前、立案、審判、執行到申訴信訪的全流程釋明機制,壓實各節點主體釋明責任。

實施追蹤式答疑,判后根據當事人情況開展“面對面”“全方位”“上提一級”答疑,一審服判息訴率為100%,省內外30余家政法單位前來考察交流。

多維度健全科學考評。制定《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綜合考核審判質效業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黨風廉政、一案一清工作四個方面內容,出臺配套考核機制。

將積極參與訴源治理、訴前調解、協助黨委政府成功化解糾紛或信訪事項的情況列入加分項,同時將不當訴訟行為導致信訪的,作為重要扣分項。

在考核導向指引下,法庭干警凝心聚力抓審判同時,注重審判職能延伸和成果轉化,今年以來,先后開展巡回審判12次,《人民法院報》《江蘇法治報》等20余家國省級媒體予以報道。

以“黨建+”為牽引

心懷“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國之大者

圍繞區委“新時代魚米之鄉”定位,發揮法庭支部戰斗堡壘作用,主動與57個村居黨組織共建。法庭黨支部被表彰為“全省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

助力鄉村產業興旺。制定“服務保障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六條措施”,從農村產業等四方面16項提供法庭精準司法服務。

妥善處理涉及“三農”傳統糾紛,以及鄉村旅游、休閑農業等新業態糾紛145件,以法治護之力捍衛農村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基石。

妥善處理涉及種子、糧食和農產品等糾紛120余件,化解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權分置”等糾紛,助力農村改革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圍繞農文旅小鎮、產業小鎮等特色小鎮打造,妥善處置因項目建設用地、規劃、用工等產生的相關糾紛30余件。

針對農村地區污水、垃圾污染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運用司法手段推動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

妥善處理網購、物流等電商糾紛20余件,依法保障快遞進鄉村。參與實施“一老一小”訴服保障工程,為農村留守兒童、單親女童、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服務,院集體被表彰為全省三八紅旗先進集體。

強化鄉村民生保障。加大對贍養費、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待遇等案件審判工作力度,切實維護農民生存生活基本權益。

加大對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審執力度,運用“訴源預防、訴前調處、訴中快判、執前和解”四步工作法,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

加強與勞動仲裁、園區管委會、相關企業溝通,對村民外出打工遇到的不簽訂勞動合同、未按約支付勞動報酬、工傷爭議等問題,積極提供法律指引,健全根治農民工欠薪機制的司法建議被評為全省優秀司法建議。

以“一庭一品”為抓手

強化“基層社會大治理”使命擔當

持續打造鄉村治理融解紛平臺,構建法庭—鎮—村—網格全域覆蓋的“30分鐘”訴源治理網,省法院簡報刊發并推廣經驗做法,57個村居的91.23%創成以低于萬人民事案件50?為標準的“無訟村居”。

融聚三大資源陣地。開設“大湖講堂”,優選法官和鎮村干部20人組成“大湖講堂”講師團。先后開課11場次、培訓300余人次。

設立“鄉村議事室”,與村居負責人協調化解重大矛盾糾紛,指導村規民約修訂、移風易俗制度21個。設立“善調中心”,建立治調主任、調解員、五老、張貴銀調解等類案解紛專家名錄。

融合三項聯動機制。建立信息聯通機制,以法庭公告欄、法制宣傳窗為載體,宣傳涉農法律法規、政策及典型案例。

建立糾紛聯調機制,明確聯調單位在糾紛的發現、分流、調處、管控職責。2020年以來的民事調撤率為75.78%、82.22%、85.82%。

建立信訪聯化機制,完善重點敏感案件信訪風險防范評估機制,加大對重點企業、群體獲系列訴訟等案件管控。

融匯三一解紛模式。推進立審執一體化力爭“只跑一次”,承辦法官在審判中對可能難以執行到位的案件,引導當事人及時申請保全,執行程序后,原承辦法院與執行法官主動溝通、參與協助執行。

優化訴訟流程力求“只開一庭”,推動民事糾紛“一案一清”審理改革,健全訴源普遍指導、訴前個別指導、訴中跟蹤指導、訴后釋明指導“四訴指導法”。

打破平臺壁壘力行“一鍵辦理”,深化一碼解紛智調平臺應用,引導網格員、調解員等87人入駐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