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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俯瞰淮安大地,河湖交錯、水網縱橫,大運河、古淮河、二河穿城而過,洪澤湖、白馬湖鑲嵌其中,處處水清岸綠、生機盎然。

然而,法官許霞卻無暇欣賞風景,她正在為一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煩心。案子倒不復雜,經過前期調查,事實已經搞清楚了。2015年,某單位與某生態林果公司、某林果合作社簽訂轉讓土地經營權協議,將二河東堤550畝土地栽植苗木經營權轉讓給生態林果公司和林果合作社,轉讓期限為2015年至2030年。后林果公司與林果合作社種植了數千棵桃樹、櫸樹、石榴樹等苗木。2019年起,林果公司與合作社均未按期支付租金,多次催要未果后,該單位將生態林果公司和林果合作社訴至清江浦區法院,請求解除轉讓協議、退還土地,支付欠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費。讓許霞不安的是,如果解除轉讓協議,苗木怎么處理?苗木尚未成材,賣不了價錢,而原告也并沒有以苗木抵債的想法……

“婧婧,你約被告來法院一趟,問問他們支付租金有什么困難?”許霞安排助理許婧婧與被告溝通,看能不能把欠付租金給支付了。

在法院談話室,被告說,之前受疫情影響,苗木養護工作中斷,果樹收益大幅減少,導致未按期繳納租金,但一直都與原告溝通疫情期間減免租金事宜,若不符合減免政策,同意支付欠付租金。

經法院協調后,5月8日,被告支付了全部欠付租金58萬余元。被告把欠付租金支付了,法院的工作也就好做了,許霞松了一口氣。

“被告已經支付全部欠付租金了,你們的轉讓協議2030年才到期,你們現在有什么意見?”許霞撥通了原告電話。

“雙方已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信任基礎,我們還是請求解除協議。”

“那土地上幾千棵苗木,你們打算怎么處理?”

“苗木我們不要,被告賣掉或處理掉,把土地給我們就行。”

原告執意要解除協議,但案子不能一判了之。二河是淮安市區重要水源地,數千棵苗木對涵養水源、保護生態具有重要作用。樹木怎么處理,是案子的關鍵。許霞約上原、被告來到二河河堤,現場尋求解決方法。

五月的淮安已經入夏,陽光照在車上,沒開空調的車里已有些許悶熱。到了二河,一股清涼沁人心脾。數千棵苗木圍堤而植,綠意盎然。雜草相間其中,可以看出管理確實不足。

“被告前期對苗木進行了大量的資金和人力的投入,苗木生長有固定周期,現在處理苗木,對被告來說必然是損失。幾千棵苗木,如果全部移除,對生態保護也不利。”法官與雙方當事人邊走邊談,看種植面積,量苗木尺寸。

“如果你們執意要解除合同,先想辦法把這幾千棵苗木處理好,一砍了之,不是解決之道。”臨走時,許霞給當事人說。

回到辦公室,許霞多次與原告溝通,被告已經支付了所欠租金,具備繼續履行轉讓協議的條件,原告能否給予被告一次機會,繼續履行轉讓協議,這樣才可以發揮苗木的最大效用。

經過不斷溝通協調,原告決定不再請求解除轉讓協議,并申請撤回起訴。至此,數千棵苗木得以保護,二河生態環境得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