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如皋法院民一庭攜手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調解9起勞動爭議案件,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單位遲遲未履行補償協議,勞動者紛紛起訴

某運輸公司向劉某、王某等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勞動關系處理協議》,協議中確認了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的數額,運輸公司在該協議中承諾將于2022年9月底、12月底分期履行。因運輸公司未能按約給付上述款項,劉某等人遂申請仲裁,仲裁委以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處理范圍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后,劉某等人遂訴至如皋法院。

單位主動調解遭拒絕,多方溝通現轉機

承辦法官朱無號在梳理案件時,發現雙方曾簽訂過協議,考慮本案的事實及證據比較清楚,便第一時間找運輸公司了解情況,運輸公司表示因為資金周轉問題,沒能按協議及時履行義務,現在愿意接受調解。

“我們不同意調解!之前三番五次說要給錢,到現在一次都沒給過。我們要開庭判決……”電話中劉某毅然決然地拒絕調解,朱法官耐心地講解分析訴前調解的好處,劉某仍然表示不愿意調解。隨后朱法官又嘗試聯系王某,但得到了同樣的回復。

面對情緒激動的劉某等人,為了盡快解決他們的煩心事,朱法官找到曾給劉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趙律師,商量快速妥善解紛策略。朱法官告訴趙律師:“經過多次溝通,被告企業已經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有違誠信,即便一時經營不易,也應及時說明原因。現在被告企業愿意先付清拖欠的工資,其余款項在四個月內履行完畢。”

趙律師聽后認為調解方案既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也能以最快的方式為勞動者解決問題,表示非常支持法官的調解想法,愿意積極配合法官與勞動者溝通。在援助律師的協助下,朱法官再次細致地向劉某等人說明了訴前調解的優勢、解讀了調解方案的約定,最終劉某等人表示愿意接受調解。

一次調解九案了,雙方點贊訴前調

朱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院訴前調解,整整一個上午,他一筆一筆梳理每個案件中勞動者的工資及補償金金額等,逐個與雙方當事人確認,9起糾紛均當場達成調解。朱法官還向公司嚴肅釋明,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如不履行,將強制執行。

“謝謝法官為我們周全考慮,快速解決了我們的煩心事。”劉某在簽完調解協議后,感激地說道。

如皋法院將進一步加大與多部門的聯動協調力度,創新訴源治理的方式,讓正義加速,打造更靚麗的新時代“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