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5日從江蘇高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全省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的價值引導、評價功能,緊緊圍繞“公正和效率”主題,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保護國家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

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全省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一審案件6025件。其中審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的刑事案件866件,2028人被判處刑罰,其中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215人;審結包括涉相鄰環境糾紛、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水污染責任糾紛等在內的環境資源民事案件786件;審結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3876件。

一年多來,江蘇法院持續鞏固和完善“9+1”機制改革,優化環資案件集中管轄布局,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化建設,完善外部協調聯動,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建設,充分發揮“9+1”機制全流域保護、跨區劃管轄、專門化審判效能。

在持續優化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的同時,江蘇法院持續推進現代科技同環境司法深度融合,以司法數據中樞和智慧大腦建設為牽引,深化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運用,提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智能化水平。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承建中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構建上下貫通、橫向聯通的全國環境資源審判“一張網”,為環境司法決策和司法統計提供全面及時準確大數據分析服務,為案件審理、環境治理提供科技支撐。該平臺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全國法院正式上線運行。

此外,江蘇法院還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完善“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機制,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46個,遵循自然規律,為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