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南通開放大學機電學院二十名老師、學生集體在南通港法庭第一法庭旁聽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校園傷害案件。被告和原告都是小學二年級學生,課間休息時,被告和同學玩游戲時不慎將原告碰倒,導致原告右側肱骨骨折造成十級傷殘。

庭審結束后,部分老師、同學對于案件本身也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問題,承辦法官陳將華也給予了耐心、細致的解答。

“以前都是在電視上看到法官開庭時的情景,今天身臨其境,感受還是大不相同的,更能近距離感受到法官的威嚴和法律的嚴肅性。”開放大學機電學院22級機電本2班曾嘉恒同學說道。不少同學紛紛表態,在校園內絕對不能隨意搞打,意外無處不在,隨時可能發生,只有遵守課堂和校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秩序,才能避免意外的發生。

學校老師代表也表示,通過該起校園傷害案件,校方應引以為戒,加強校方、老師平時對在校學生的教育管理、安全保障等職責。

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與南通開放大學機電學院作為黨建共建結對單位,平時深入開展各類黨建共建活動,從送法進校園,到組織參觀法院政教館、法庭,再到師生旁聽庭審活動,對于學生身心健康、法治素養等培養均起到了實質性、關鍵性作用。南通港法庭將持續推動浸潤式、常態化、多樣化的青少年普法活動,讓法治理念深入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