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泉山法院法官,幫助我們小區業主解決了一件煩心事!”7月4日下午,徐州市泉山區人大代表劉平對泉山法院妥善處置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表示贊賞。由于法院妥善調解的一起物業與業主的糾紛起到了示范效應,讓一批業主和物業之間糾紛化于未發、止于未訴。

2023年3月底,某小區物業公司將該小區業主包某訴至法院。某物業公司稱,物業公司為該小區提供六年物業服務,可是小區業主包某一直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支付物業費,要求包某支付六年來的物業費、公共能耗費和違約金共計1.4萬余元。

案件承辦人寧琳法官在調查走訪時發現,這起表面上是物業公司起訴一名業主的案件,實際上是物業公司與小區眾多業主長期積累下的矛盾。在小區實地走訪后,寧琳得知,小區業主們對物業費收費標準存在異議,一直沒有與物業公司商討出妥善結果,因此遲遲沒有支付物業費。寧琳辦案團隊通過實地查看小區公共區域、入戶拜訪居民、召開座談會的形式了解實際情況,發現該物業公司服務水平與其實際收費標準確實存在不符的情況。

一面是業主的怨言,另一方面是物業公司的委屈。物業公司則表示,由于部分業主不交物業費,導致了物業公司經營不善,無法提高服務水平,因此陷入了惡性循環。為一攬子解決雙方的矛盾糾紛,寧琳梳理的雙方的主要矛盾焦點,并站在雙方的立場上入情、入理、入法地分析,促進雙方調解。最終物業公司與業主們達成一致意見:業主們以原先收費標準的百分之六十五支付物業費給物業公司。最終,物業公司與被告業主包某共同在調解書上簽了字,小區其他業主也紛紛按照該調解結果主動支付了物業費,大量潛在糾紛被成功化解。

審理一案,治理一片。泉山法院通過對一起案件的成功調解,將其他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圓滿化解了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長期矛盾。“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接下來,泉山法院將進一步抓前端、治未病,調判結合,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泉山法院民一庭負責人湯文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