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7月12日電7月12日,江蘇省高院發布了一批能動執行典型案例,其中執行監管、執破融合等創新舉措,在具體案件執行中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創新“執行監管”為個體戶贏得“自愈期”

蘇州園區法院在辦理某租賃公司與某飯店、某咖啡廳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執行時,通過現場調查發現,該飯店、咖啡廳均正常經營,只是前期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營業才導致企業資金受困,未能按照調解書履行還款義務。

為維護雙方當事人利益,蘇州園區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企業的餐飲設備和用品。

蘇州園區法院對已查封財產進行初步估價后,發現上述財產市場價值較低,處置難度也較大,而且如果強制處置已查封的餐飲設備和用品,兩家被執行企業將徹底無法經營。兩家店員工有40余人,如果不當處理造成企業倒閉,則會衍生就業問題。法院將財產調查和預估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后,其表示不愿意墊付財產處置評估費,并希望法院能夠通過破產程序處理本案查封財產,但又因被執行企業均系個體工商戶,不屬于破產企業范圍,不具備破產能力。

為了解決本案面臨的問題,執行法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引入破產管理人機制對兩家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執行監管。參照破產管理人選任程序,引入某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執行管理人,該執行管理人經法院遴選,由雙方當事人共同聘請,管理人監管內容、審查權限、工作報酬及飯店、咖啡廳利潤分配與支付辦法等事項,均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執行監管五個月以來,扣除維持經營、工人工資和支付管理人報酬所需,被執行企業已產生利潤15.4萬元,是被查封財產評估價格的兩倍多。最終,被執行企業通過執行監管爭取到“自愈期”,經營活動恢復正常。

“執破融合”助被執行企業復工保交樓

昆山某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4年因未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該公司涉及商品房銷售、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民間借貸、以房抵債、工程欠款等諸多糾紛,負債金額達7億余元,主要財產是其建設的商住樓,價值約2.1億元,房屋基本銷售網簽完畢。在相關執行案件中,抵押權人要求整體拍賣爛尾工程,購房人要求續建交房,其他普通債權人要求公平受償,各方權利沖突嚴重。

昆山法院認為,若直接將被執行人主要財產按在建工程拍賣處置,施工許可證等證件難以重新辦理,也難以續建驗收,且無法保障購房人權利。于是決定依托“執破融合”機制,將案件導入破產程序,充分發揮破產重整挽救功能保障各方權利人利益。

昆山法院執行法官會同破產審判法官召集購房人和其他權利人協商處置方案,充分釋明了執行程序中無法確保續建完工的情況,并引導債權人申請“執轉破”。此后,昆山法院裁定對該公司破產清算,并進一步甄別出應予優先保護的消費性購房人47戶。同時向市場監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恢復了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在此基礎上,法院裁定將清算程序轉為重整程序,引入約2億元投資用于償債和續建。該公司在2022年4月重整成功,案涉商住樓上設定的抵押權、建設工程款優先權以及職工債權全額清償,普通債權受償率約10%。案涉商住樓正在續建,預計在今年底完成交付。

據了解,近年來,江蘇省各級法院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在執行工作中充分發揮能動司法作用,抓實抓好公正與效率,為江蘇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