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已經進入了一年中最熱的大暑天,早晨6點30分,靖江法院執行局二十余名干警整裝待發,在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展飛動員講話之后,兵分兩路,趕赴執行現場。本次集中行動特別邀請了泰州、靖江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律師代表參與執行、監督執行,并通過網絡平臺同步向社會直播。

陸某與茅某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茅某一直拒不履行,拒不申報財產,執行人員敲門也無應答,而社區工作人員反映,茅某退休后一直在家居住。故在本次集中執行活動中,執行人員提前聯系好專業開鎖人員,為強制開鎖做好準備。早上七點左右,執行隊伍趕至現場,面對強大攻勢茅某主動開門。經了解,茅某在外還有大額投資,但仍稱沒錢歸還,執行人員認為茅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決定給予其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戴某與張某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戴某多次自行上門催要,張某拒不開門。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人員敲門仍長時間無人應答,在初步判斷張某極有可能在家中后,對其喊話正告其再不開門,將強制破門,隨即張某打開房門。開門之后,執行人員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對于其結欠戴某的五千元錢,張某仍然稱沒有履行能力,執行人員搜查并扣押了其房間內的蘋果牌平板電腦,鑒此,張某表示,會在一周內籌措五千元錢交至法院,若屆時仍不能付款,則聽憑法院處置平板電腦。

某公司與徐某為追償權糾紛一案,經搜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將徐某拘傳至靖江法院后,經過長達半天的協商,徐某表示同意先行支付2萬元,余款1萬余元申請人也同意給予其一定的履行期。

陳某與陶某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陳某與陶某原系朋友關系,陶某結欠陳某三萬元未付。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人員將陶某拘傳至法院,經雙方協商,陶某當場支付了4000元,余款雙方亦達成了和解協議,分期分批償還。

某銀行與夏某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靖江法院查控發現夏某名下有一輛汽車,但一直未能實際控制。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人員來到夏某家中要求其履行義務,但夏某表示其與申請執行人協商未果,執行人員將夏某拘傳到法院后,責令其交出車輛,其依然不予理睬。在執行人員正告其行為已經符合有財產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法院將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夏某這才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當場履行了5萬元,余款主動與某銀行協商,最終也達成了和解協議。

本次集中執行共入戶搜查2戶,拘傳5人,拘留1人,執行到位11.3萬元。下一步,靖江法院將常態化開展專項集中執行活動,更好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