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議堂法庭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拓展“橙”意解紛機制,提升調解工作能力,織密“三方調解網”,構建人民調解員訴前調、法官團隊庭前調、各方調解力量就地調解糾紛模式,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有效助力了鄉(xiāng)村振興,保障了當地經濟發(fā)展。今年以來,該庭調撤率始終保持在83%以上,位居徐州地區(qū)27個人民法庭前列。

精準指導

就地調解匯聚“星星之火”

“感謝法官和各位調解員的幫助,解決了我的問題,既沒有讓我花錢打官司也給我省了很多時間。”在議堂法庭庭長郭峰的指導下,經過新河鎮(zhèn)矛盾調解中心的多次調解,毛某終于在調解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今年5月份,新河鎮(zhèn)矛盾調解中心調解員聯系議堂人民法庭,希望法官能對其正在調解的一起涉土地矛盾糾紛進行法律指導。郭峰庭長在詳細詢問了矛盾糾紛原因后,立即協(xié)調當事人所在地村支書、村治調主任、現任村民小組組長趕赴現場。

1994年,村民毛某承包耕種了本村一塊0.9畝的土地,后來因其外出打工將承包的土地交給當時的村民小組組長李某安排他人耕種。2011年,毛某回家務農索要土地時,因李某去世,現耕種人胡某不愿意交出,事情被擱置了。如今毛某取得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證,于是再次向胡某索要土地,未果后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矛盾激烈,新河鎮(zhèn)矛盾調解中心的調解員多番進行調解,仍未能解開雙方心結,遂尋求法庭進行指導。

現場勘查中,郭庭長發(fā)現毛某與胡某確權承包的土地相鄰,均為0.9畝,已在多年前被村民小組統(tǒng)一發(fā)包流轉給第三人經營規(guī)模種植,改變了土地現狀。胡某現耕種的土地是現村民小組重新調整給其承包的,毛某要求胡某歸還正在耕種的土地并不是確權本上登記位置。

理清了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后,郭庭長從法律角度給出了指導意見。“毛某要求歸還的土地不是確權本上登記的土地,胡某沒有返還義務,但是胡某現在耕種的土地部分屬于集體土地,承包合同也要完善,同時村民小組在流轉毛某土地時沒有經過其同意,是侵權行為,可以在征得毛某同意后,從第三人交納的流轉承包費中支付毛某適當的承包費用。”

調解員有了調解思路后,在村支書、村治調主任等人配合下,直擊矛盾核心問題,從鄰里關系、鄉(xiāng)風民俗和法律利害關系的角度給雙方做起了調解工作。

“你看你們一個村住著鄉(xiāng)里鄉(xiāng)親的,關系鬧太僵以后怎么相處?老胡你現在耕種的地是一部分公共空間的集體土地,可以和現在的村民小組簽承包合同嘛,不影響耕種。老毛你的土地被流轉了,可以完善村民小組和第三人之間的流轉承包合同領取承包費。”調解員的話說到了兩人的心坎上,兩人當即表示同意該方案。

“以前村民們一有糾紛就來法院起訴,其實很多矛盾不深,既增加了司法資源投入又給當事人帶來了很多訴累。我們通過建立人民調解指導小組,整合訴調、公調、訪調、鎮(zhèn)村調解員等多元力量,由法庭專業(yè)指導,形成人民調解工作網,實現小事就地化解,爭取‘矛盾不出村’。”郭峰介紹道。

近年來,議堂法庭深化訴調對接機制,強化法定指導職責,打造“一個中心統(tǒng)籌,三個陣地支撐、N種力量參與”多元解紛模式,依托矛盾調解中心,搭建法庭、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三個常態(tài)化辦案陣地,與轄區(qū)派出所、司法所、稅務、環(huán)保、村居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邀請60余名威望高、民情熟的鄉(xiāng)賢參與調解,綜合指導運用類案統(tǒng)調、個案專調方式,就地調處矛盾解紛。2019年以來,每年組織召開人民調解培訓會20余次,提供法律意見50余次,指導參與化解糾紛80余起。

協(xié)同作戰(zhàn)

庭前調解全員“各顯神通”

“馬上就要開庭了,法官還這么誠意地給咱們調解,也是為咱們節(jié)約時間,那咱們各退一步,就2萬塊錢吧,其他的我不要了。”眼見馬上就要開庭了,原告程某在庭前調解中和被告徐某推心置腹地說道。

徐某承租了程某位于商業(yè)區(qū)的店鋪用于經營小吃生意,后來受到周圍流動攤點的影響,經營狀況一直不太好,于是向程某要求退租,因為心有怨氣一直拖欠程某2萬5千塊錢的租金,程某索要未果后訴至法院。

案件進入庭審前,承辦法官團隊對雙方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徐某一直采取回避態(tài)度,拒絕溝通。在對案件進行分析后,承辦團隊認為徐某態(tài)度強硬主要是對經營場所的地理位置帶來的收益期待值過高,難以接受現實效益不佳的落差,存在調解可能性。

明確思路后,承辦法官與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兵分兩路”將雙方分開進行溝通,依法釋明徐某可能承擔的后果,以情化解程某的誤解,最終徐某一次性支付程某2萬元租金,糾紛在庭前10分鐘被順利化解。

在議堂法庭,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齊上陣調解案件的場景時常發(fā)生。據悉,該庭注重實踐練兵,放大全員能動參與調解功能,以調解成效,兌現獎勵,激發(fā)全員調解案件的熱情。依托“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庭前調解機制,聚焦庭前10分鐘,實現了簡案快調、個案速調,提升了案件調撤率,去年以來,通過庭前調解化解糾紛案件200余件。

因案施策

訴前調解延續(xù)“金牌力量”

“王叔,我想通了,不離婚了,我們回去好好過日子。”毛女士如釋重負地向人民調解員王成玉表示。這一幕發(fā)生在議堂法庭“王成玉人民調解工作室”里。

毛女士和趙某是一對小夫妻,與公公婆婆一起在議堂鎮(zhèn)上經營一家豆腐店,毛女士自己也勤勞能干,小日子過得很是紅火,但是毛女士對丈夫趙某愛和朋友出去玩樂的行為很反感,雙方發(fā)生爭吵,一氣之下來到法庭打算起訴離婚。

經過耐心的交流,已經駐庭14年的“金牌人民調解員”王成玉一下就抓住了兩人矛盾的核心,采取了“面對面”“背靠背”相結合的調解方式,以拉家常的形式將雙方存在的溝通不暢問題直接點出來,像一個長輩一樣給雙方分析問題、提出建議,夫妻倆深受感動,當場重歸于好。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醫(yī)之于無事之前。”議堂法庭以王成玉人民調解工作室為中心,5個鎮(zhèn)級調解工作室為輻射,84個行政村設立的司法調解員為觸角,駐點辦公,形成“一室一站一員”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工作室健全當事人來訪登記、調解案件分析研判、回訪反饋臺賬,強化矛盾糾紛“閉環(huán)式”化解,堅持做到矛盾不上交。去年以來,通過該調解網平臺調處鄰里糾紛及家事糾紛28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