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監獄

                 

2022〕蘇蘇獄減建字第220

    罪犯仲宏遠,男,1996年11月26日出生,江蘇省沭陽縣人,漢族,大學本科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132219961126009X,現在江蘇省蘇州監獄四監區服刑。

    2019年8月28日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原雨花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114刑初21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仲宏遠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8年11月6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2019)蘇01刑終880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交付執行。

    罪犯仲宏遠自入監以來,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0年12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獲得表揚5次,確有悔改表現。該犯財產性判項已全部履行。鑒于該犯系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的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仲宏遠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蘇州監獄

2023年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