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高級人民法院“曬”出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行動階段性成果:全省法院共將477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301人進行罰款,對6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將3名被執行人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限制高消費是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經常采取的強制手段之一。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后,不得實施乘坐飛機等高消費行為。然而,還是有人心存僥幸,通過其他手段購買機票,規避限高令。從今年5月19日起,全省三級法院聯動開展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行動。全省法院逐條甄別、核實3123條線索,赴多地機場、航空公司調查取證,最終確認1192人在限制高消費期間違規乘機。

各地法院與公安機關、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加強協作配合,在線索移送、協助查控、斬斷違法購票渠道等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堅決打擊“黃牛”及背后產業鏈。在田某與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執行中,欠款20多萬元的李某僅履行部分債務后就玩起了“消失”。經邊檢機關大數據篩查,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發現李某近期即將從澳門飛抵蘇南碩放機場。6月13日,在無錫邊防檢查站的配合下,惠山法院成功控制李某。得知法院有可能采取拘留措施后,李某在3日內付清全部欠款。惠山法院對其違反限高令的行為罰款5000元。

全省法院根據個案違法情節、履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堅持懲戒、教育、引導并重。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法院共責令149名被執行人簽訂悔過書、保證書,促使127件案件執行完畢或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