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時節,稻浪滾滾。位于中國“龍蝦之都”江蘇省盱眙縣西部的盱眙人民法院管仲人民法庭(以下簡稱管仲法庭)轄區,水網縱橫,“蝦稻共生”種養植面積近百萬畝,產業十分興旺,一片豐收景象。近年來,管仲法庭立足轄區產業特色,傳承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涉“蝦稻”糾紛多元化解,創新司法護航舉措,全力守護蝦稻產業,強力助推鄉村振興,為蝦稻農戶走向“蝦稻致富之路”提供優質的司法保障。法庭先后被轄區黨委政府表彰為服務經濟發展“突出貢獻獎”,被淮安中院表彰為全市優秀人民法庭。

構建聯動協作機制  將糾紛化解于訴前

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隨著“蝦稻共生”產業日益繁榮,同時也引發了不少糾紛的產生。為了更好地化解糾紛、服務經濟發展。管仲法庭積極搭建“一庭兩所一中心 ”多元解紛共建機制,主動與轄區三個鎮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簽訂“蝦稻共生”糾紛聯合執法共建協議書,加強對矛盾糾紛的預警與防范,強化對“蝦稻共生”產業的執法保護,并適時邀請派出所、司法所參與糾紛調查取證、參與調解與化解糾紛。兩年來,已聯手化解訴前糾紛47件。同時建立法官掛鉤聯絡指導制度。安排庭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分別與轄區3個鎮調解組織對接,建立微信工作群,每月定期聯絡交流,定期到場坐班指導,不斷提升調解員調解技能,推進“蝦稻共生”糾紛訴前及時化解,減少成訟案件數量。2022年以來,全庭“蝦稻共生”糾紛收案數量同比明顯下降。此外,還與縣農委、縣龍蝦協會建立合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涉及“蝦稻共生”糾紛立案受理及審理裁判情況,研究糾紛發展動態。并在法庭設立代表委員調解工作室,定期邀請轄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糾紛的訴前調解。去年以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合力化解訴前糾紛14件。

強化高效審理機制  讓糾紛止步于訴中

為了公正高效審理涉“蝦稻共生”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管仲法庭在庭內設立了1個“蝦稻共生”糾紛專業審判團隊,采取“1+1+1”模式,優先財產保全措施,優先協調調解,優先排期開庭,快速審理判決。同時在轄區3個鎮分別設立了“蝦稻共生”糾紛巡回審判點。堅持巡回審判常態化,堅持到種植塘口田頭實地調查取證、調解開庭,力求做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他們還定期走近蝦稻田,宣講富民“好聲音”,傳播法治“好故事”。對于雙方當事人爭議較大的糾紛,管仲法庭始終堅持“質量為先”意識,重視案件裁判質量,力爭當事人服判息訴,實現“雙贏”、“多贏”。今年初,原告張某將部分龍蝦苗出售給同村的被告龔某,用于經營“蝦稻共生”養殖。張某的龍蝦苗交付給龔某養殖后,龔某卻以購買的蝦苗出現大量死亡為由拒絕支付蝦苗款,原告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訴,訴訟中,被告龔某提起反訴,要求原告張某賠償龍蝦損失,案件存在較大爭議。為了更準確地查明事實,實質性化解糾紛,承辦法官決定到案件爭議田間進行實地勘查,并就地開展巡回審判。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表達了自己的意見與訴求,通過承辦法官釋疑解惑,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兩年來,管仲法庭已審結涉“蝦稻共生”糾紛74件,案件質量較好,無發改案件,未出現重大信訪輿情。

創新訴源治理機制  把糾紛消滅于訴外

“上醫治未病”,讓矛盾解決在訴訟之外,讓風險消滅于萌芽狀態,這是管仲法庭一直追求的目標。兩年來,管仲法庭深入推進“盱小e”調解平臺進基層、進鄉村,推動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重視“無訟村居”建設,在轄區鎮確定9個村居作為“無訟村居”創建點,積極開展“你問我答”“說法評事”等法治宣傳活動45次,增進全民法治意識;積極實施法官“三進”活動,每月法官、法官助理定期下沉村(居)、社區、網格,了解社情民意與“蝦稻共生”矛盾糾紛,提前預警,提前介入,提前化解,一年來開展“三進”活動167次;適時邀請轄區部分縣級以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旁聽“蝦稻共生”糾紛典型審判活動23次,不斷提升人大代表對“蝦稻共生”產業的宣傳度與重視度;召開新聞發布會4次,向社會通報“蝦稻共生”巡回審判整體開展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5則;結合司法實踐,針對“蝦稻共生”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向“蝦稻共生”種養植大戶發送司法建議9篇,有效彌補生產經營過程中“漏洞”;形成“稻蝦共生 ”產業專題報告2篇,并向轄區黨委政府通報,引導與規范“蝦稻共生”市場健康發展。

“凡是過往,皆為序章”,管仲法庭將繼續立足實際,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好服務“蝦稻共生”產業的“大文章”,用“如我在訴”的熱忱,為推動轄區經濟跨越發展及鄉村振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