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每一個案件對于承辦法官來說,都是魂牽夢繞、牽腸掛肚、不離不棄的司法作品,遇到的當事人也是形色各異,如何運用專業和智慧精心雕琢好每一幅作品,將它們永久封存在歲月中,經得起時間和法律的檢驗?我想,秉持公正,是以不變應萬變的法門,同時也給予了我們同樣美好而難忘的體驗。


法官:原告遠在深圳,證據不夠完整,被告庭審中一概不知、不認……不行,我要查清案件事實!

原告:這個法官值得信任,被訓誡了也聽她的!

被告:根據法官算的這筆賬,還是調解劃算,同意!

這是我辦結一起涉企糾紛案件的過程,如果你問這是什么神奇魔法?那可能就是秉持公正辦案帶來與當事人的雙向奔赴吧。

一顆懷疑的種子

2019年9月,A公司與B公司以及C公司簽訂了一份三方采購協議,約定B公司向A公司采購500套汽車電源交付給C公司使用,合同價款1300余萬元由B公司支付。后A公司陸續向C公司交付了300套產品,因C公司不再提貨并進入破產程序,A公司遂將B公司和C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由B公司支付已交付產品的尾款170余萬元及200套呆滯庫存產品的剩余貨款360余萬元。

庭審前,A公司員工與我聯系,因他們是外地企業,訴訟不便,希望案件能盡快處理,并同意調解作出一定讓步。第一次庭審的當天,A公司因疫情原因在線參加訴訟,我滿懷信心與B公司溝通調解,B公司卻表示無法調解。

庭審中,對于200套呆滯庫存產品,A公司提供了部分照片,顯示是大量木箱子包裝好的產品,B公司認為產品系交給C公司使用,其不清楚具體狀況,對于照片上的產品無法確認為案涉合同的產品。A公司員工憤然不已,稱B公司此前派人來廠里協調過未提貨事宜,卻罔顧事實,本案堅決不接受調解,希望法院公平公正依法處理。此刻我知道,A公司的心里埋著一顆懷疑的種子。

被訓誡后,原告反而心安了

第一次庭審后,要求被告自行至原告廠區核查呆滯庫存情況。第二次庭審時,被告核查到木箱子包裝好的電源成品只有五十幾套,成品上貼的銘牌為D公司,剩余的都是半成品和原材料,由此不予確認為案涉合同項下的產品。此時,A公司員工心急如焚,解釋是第一次庭審后,B公司派員工和D公司技術人員一同前來核查,由于案涉電源需要與D公司的電池連接后,再安裝到C公司的汽車上,而A公司在與B公司合作前,曾與D公司合作,產品上印制的是D公司的銘牌。此次與B公司合作后,因對方未提出異議,故案涉產品依然沿用之前的銘牌。對此,原告無法進一步舉證,第二次庭審便告一段落。

庭后,為了查清案件事實,我與書記員一起到D公司找到參與核查的那位技術人員,他的說法與原告第二次庭審時的陳述基本一致,我心里便有了數。

第三次庭審時,在將與D公司技術人員形成的談話筆錄交雙方質證后,我對A公司起訴時未能如實告知尚有部分半成品和原材料的情況進行了訓誡,A公司員工卻當即表示,接受訓誡,法官主動調查還原了案件事實,雖然被訓誡了,但是心里踏實了。

雙向奔赴后,案件成功調解

最終,經過鑒定,案件順利完成了第四次庭審。因為案情較為復雜,便寫起了判決書,幾經煎熬下三十幾頁的判決書初稿出爐了。抱著試試看的態度,詢問A公司是否還愿意調解。此時,A公司員工推心置腹道,他們公司正在準備上市,希望能盡快拿錢了卻此案,本著對法官的信任,經過成本計算,剩余款項可以打折調解。我立刻與B公司取得聯系,一一分析起案件的證據指向,并告知如果判決相關金額將如何計算。一個多小時的溝通后,對方不再有之前的抗拒,回復他們需要開會討論決定。

萬事俱備,靜候佳音。一個星期后,雙方順利在調解筆錄上簽字確認。那一刻的感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