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10月23日消息敬老、愛老、助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10月23日,重陽節當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江蘇法院老年人民事權益司法保護工作情況。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玉生介紹,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江蘇全省法院共審結涉老一審民事案件231388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約為10.38%。從年齡分布來看,60-70歲老年人參與訴訟比例較高,約70.51%;70-80歲老年人約23.59%;80-90歲老年人約5.23%;90歲以上老年人約0.67%。從訴訟地位來看,老年人僅作為原告參與民事訴訟的約占涉老民事案件的57.94%;老年人僅作為被告參與民事訴訟的約占25.11%;雙方均為老年人的案件約占16.95%。全省13個地區涉老民事案件數量較為均衡,與地區總體案件量占比大致相當。

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口老齡化程度持續加深,老年人參與社會生活的深度和廣度日益提升,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一是“涉孫”類糾紛增多。老年人向“啃老”子女追索代為撫養孫子女的費用。子女離婚后老年人對孫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權爭議較大。二是新型贍養糾紛增多。高齡老年人在老年子女無力贍養的情況下,要求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代位承擔贍養義務。除經濟供養外,老年人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節假日陪伴等精神贍養訴求成為熱點問題。三是涉老居住權糾紛增多。居住權是《民法典》新創設的制度。高齡、喪偶、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居住權保護在離婚、繼承、房屋買賣等案件中成為關注焦點。四是養老服務糾紛增多。隨著養老服務業的興起和發展,因養老機構設施管理缺陷、人員看護不力、送醫救治不及時等原因引發的老年人人身傷害案件不斷出現。“銀發旅游”產業尚不健全,因安全保障不到位導致老年人意外傷亡事件頻發。五是涉老勞動糾紛增多。在積極老齡化的感召下,越來越多的“銀發族”選擇返崗工作,以再就業的方式實現“老有所為”,由此引發的勞動關系確認、工傷保險賠償、誤工費損失認定問題成為司法裁判的難點。六是涉老詐騙糾紛增多。許多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風險意識不足、辨別能力不強、缺乏專業知識等特點,通過情感攻勢、虛假宣傳、允以高額回報等方式,設置投資、消費、拍賣等騙局,嚴重損害老年人財產權益,由此引發的糾紛層出不窮。

此外,矛盾糾紛復雜、權利保護難度大也是涉老民事案件的一大特點。涉老民事案件不僅關涉對弱勢群體的保護,還多與婚姻、血緣、家庭有關,當事人之間特殊的身份關系夾雜著情感糾葛,難以簡單的分清是非、辨別曲直,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增加了案件審理的難度。

隨著社會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老年人的法治意識逐漸增強,在權益遭受侵犯時,愿意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但卻暴露出訴訟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方面,互聯網時代在提供高效、便捷、觸手可及優質服務的同時,也給老年人設置了難以逾越的“數字鴻溝”,老年人應對網上立案、線上云法庭、云調解等智慧訴訟模式的能力明顯不足。另一方面,就個案處理上,老年人受年齡、智力、健康、文化水平以及經濟狀況的限制,難以在舉證、質證等環節中有效應對,有相當比例的老年人未委托專業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導致無法正確、充分表達訴求,即便在進行大量法律釋明工作后,老年人“說”的內容與提交的“證據”也形成不了法庭能認可的“事實”,訴訟結果與老年人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

近年來,申請認定失能、失智老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案件不斷增多,一方面有利于彌補此類老年人行為能力欠缺,推進分家析產、繼承等案件訴訟進程順利進行,另一方面也是對此類老年人人身、財產權益進行有效保護和管理的需要。下一步,江蘇全省法院將進一步推動涉老糾紛源頭治理,完善涉老審判工作機制建設,做實涉老民事案件判后延伸工作,為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