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以深化訴源治理的實際行動,為社會治理現代化實現新提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訴源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訴源治理的重要論述豐富和創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我國有14億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負!”“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要夯實社會治理基層基礎,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今年3月和7月,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對江蘇工作發表重要講話,賦予江蘇“在強化基層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上實現新提升”的重大任務。這些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為人民法院主動融入國家治理社會治理、深入推進訴源治理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江蘇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以深化訴源治理的實際行動,為江蘇社會治理現代化實現新提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前端參與治理環節,持續深化“法官進網格”,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近年來,江蘇法院堅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推進“無訟村居(社區)”創建和“審務進基層,法官進網格”全覆蓋,2020年以來通過進網格參與化解糾紛233萬起,有力推動了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江蘇法院將持續深化“楓橋經驗”實踐創新,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把訴調對接的“調”再向前延伸,進一步推進“無訟村居(社區)”建設和“審務進基層、法官進網格”,加強與基層政法單位、自治組織、調解組織對接,做好法治宣講、法治輔導、指導人民調解等工作,促進、助力不發生、少發生矛盾糾紛,發生后不出鄉村社區就能解決,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是在訴前糾紛分流環節,持續深化多元化解,努力減少訴訟增量。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近年來,江蘇法院聯合司法行政機關建立覆蓋全省的訴訟與非訴訟對接機制,在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設立“非訴訟服務分中心”和“訴訟與非訴訟對接中心”,依托“兩個中心”打造前端解紛“橋頭堡”。當前,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矛盾糾紛呈多發之勢,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責任更重。江蘇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工作,出臺專門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著力推進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省委政法委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提出建設覆蓋縣、鎮、村三級的矛盾糾紛化解平臺,強力推進落實。江蘇法院結合實際制定法院系統具體落實方案,并召開訴源治理工作推進會,推動相關工作在法院系統落地落細。新形勢下,江蘇法院將更加積極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矛盾糾紛化解大格局,進一步健全“社會解紛在前、法院訴訟斷后”的遞進式矛盾糾紛分層過濾體系,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從碎片治理轉向集成治理、被動治理轉向主動治理、單向治理轉向多元治理,實現人民法院前端解紛格局的重塑。

三是在訴中審判執行環節,持續深化案結事了,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靶慕Y”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近年來,江蘇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執法辦案中更加注重實質正義,強化法理情融合,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每一起案件,通過發布典型案例、制發審理指南等方式,統一法律適用,提高審判質效,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2022年江蘇法院一審服判息訴率高出全國平均0.97個百分點。面對新時期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更高要求,江蘇法院將牢固樹立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把實質性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作為司法審判的目標導向,兼顧國法、天理、人情,以“如我在訴”的意識,在每一個審判環節都把案結事了、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既解決案件的“法結”,又化解群眾的“心結”,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四是在訴后延伸職能環節,持續加強司法建議工作,讓大量糾紛止于未發、化于未訟。

裁判、化解一件件個案只是“治標”,通過審理案件發現并促進解決政策制定、行業監管等方面的根源問題,才是訴源治理的治本之策。司法建議是踐行能動司法、主動融入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江蘇法院注重發揮司法建議“防風險”“治未病”作用,建立涉安全生產案件和涉黑惡案件必發司法建議制度,共發送司法建議8000余份,同時還定期發布知識產權、環境資源等審判白皮書和各類典型案例,通過這些舉措促進提升了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司法建議作用愈發重要。江蘇法院將進一步增強司法建議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聚焦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針對審判實務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共性問題,及時主動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進堵塞漏洞、完善監管,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切實把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優勢轉化為促進完善國家和社會治理的效能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