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工商聯“百佳商會調解典型案例”評選結果出爐,“泰州市海陵區商事糾紛調解中心調解系列票據糾紛案”榜上有名。

該系列案件是人民法院委托商會開展調解,推動商事糾紛商會調解的典型案例。2019年,海陵法院聯合工商聯、商會設立商事糾紛調解中心,創建“1+5+N”工作模式,至今共調解成功2742件商事案件,為民營企業節省訴訟費用908.14萬元。該中心先后獲評“省優秀商會調解組織”,并被確定為“省重點培育商會商事調解組織”“商會商事調解聯系協作機制示范單位”。

2021年以來,某房地產公司先后與泰州市內14家民營企業簽訂建材采購和勞務分包合同。因受疫情影響,該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拖欠大量建材款和勞務分包款,此前開出的數十張商業匯票無法按期兌付。

2022年3月起,多家供貨商先后將該房地產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其按期履行付款義務。案件總數達19件,涉案標的3020萬元。

“這批案件法律關系相對固定,但影響面較廣,處理不當可能使民營企業因一時經營困難而面臨倒閉、破產風險,還極有可能在建筑行業領域上下游企業間引發系統性風險。”了解到當事各方均為商會會員和建筑行業協會會員,也是長期合作的生意伙伴,海陵法院決定優先采用調解方式化解糾紛。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立即委托海陵區商事糾紛調解中心參與調解。指導法官蔣玲和豆愛紅隨即聯合建筑行業協會特邀調解員開展實地走訪調研。原來受市場環境影響,建設單位未能及時支付工程款,從而導致該建筑公司材料款不能及時支付,形成“三角債關系”。

經過法官和調解員反復研究,決定采取“示范調解”模式,即以首份生效調解書作為示范案件,引導糾紛雙方對處理結果形成合理預期,推動其他案件一攬子化解。

經過多次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該房地產公司采用分期方式支付14家公司款項共計2895萬余元,并由公司股東提供名下房產作為還款擔保。至此,該系列糾紛案經過商會商事調解得以化解。

“商事糾紛調解中心有效發揮其熟悉商事交易習慣和規則的優勢,將實地走訪調研作為熟悉案情、制定方案的重要手段,準確掌握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和困難,引導企業采用便捷、柔性、高效的糾紛解決方式。”海陵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孔維俊介紹說,“這個案例也證明商會商事調解在化解糾紛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充分展現出堅持訴源治理和‘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