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共跟我們廠下單鞋子5萬多雙,到現在還有很多鞋子沒取走,余款沒支付!”“我明明只下單3萬多雙,其余鞋子都是他自顧自生產,跟我無關!”鎮江丹徒法院寶堰法庭受理了一起鞋業公司與網店店主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情緒激動,爭執不下。

原告某鞋業公司訴稱,2022年公司接受被告的委托為其加工鞋子,由被告在微信群內下單,并提供品牌貼標,鞋業公司按照被告要求加工制作并貼標后將鞋子存放在自己倉庫,隨后再發往被告指定地點。截止起訴之日,公司已經根據被告指令生產鞋子5萬余雙,但被告僅取走其中部分鞋子,支付176萬余元貨款,遲遲不愿取走剩下仍堆積在公司倉庫的鞋子。公司多次聯系被告協商此事均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取走全部鞋子、支付剩余貨款,并賠償占用倉庫損失。

被告某網店店主辯稱,自己向原告實際下單數量為3萬余雙,其中有部分退貨,目前已經結清2萬余雙鞋款,共計176萬余元。原告所稱的“根據被告指令生產鞋子5萬余雙”不屬實,聊天記錄中的“生產指令表”系原告單方制作而非被告提供或者確認。對于原告超過下單數量多生產出來的鞋子,應由原告自行處理,且應將未經被告同意貼附的品牌標志拆除、銷毀,否則涉嫌侵犯商標權,該部分鞋子所產生的保管費也與被告無關。

承辦法官認真聽取雙方意見、仔細翻閱證據后發現,雖然雙方對于交易過程中的部分細節描述各執己見,但對于單價、總價、已付款等案件基本事實并無異議。雙方的爭議焦點在于,被告下單數量與原告生產數量不一致,以致目前積壓在原告倉庫中的近2萬雙貼標鞋子找不到“婆家”。法官意識到,對于這個案件而言,解決企業實際困難與厘定各方責任大小同等重要。當前,原告最緊迫的訴求應是堆積在倉庫中的大量鞋子該如何處理。 

考慮到雙方之間的矛盾源自溝通中的誤解,原告多生產的貼標鞋子難以售給其他商家,且被告銷售該品牌鞋子的效益甚好,法官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精準護航企業發展的角度出發,耐心做雙方調解工作,并向被告提出去原告倉庫看看鞋子品質的建議,希望曾經的生意伙伴能夠在法庭的主持、撮合下,再一次攜手合作,力爭實現雙贏。

令人欣喜的是,被告在倉庫實地驗貨后,當即決定購買倉庫中的剩余鞋子,并與原告就全部鞋子價款和款項交付方式等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向原告現場轉賬支付鞋款50萬元,隨后將上述鞋子搬運至自己的倉庫。

日前,雙方相約在寶堰法庭簽訂了調解協議,同時被告將余款34萬余元全部付清給鞋業公司。至此,原本爭議不下的糾紛有了皆大歡喜的結局,雙方之前的誤會、分歧得以消除,也為今后繼續合作共贏奠定了基礎。特別是對鞋業公司來說,近100萬元的存貨處理難題迎刃而解,不僅消除了存貨滯脹,盤活了企業資產,更為公司輕裝上陣謀劃新的發展機會創造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