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是一家以從事建筑安裝業為主的企業。2021年11月,該公司與某電器橋架公司簽訂《采購合同》一份,約定某電器橋架公司為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供應金屬橋架、消防橋架等貨物。因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未按約付款,某電器橋架公司遂將其訴至法院,要求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支付未結貨款、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等,并申請對該公司進行財產保全。

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表示,雙方就貨款金額尚有爭議,但愿意協商解決糾紛。考慮到當地商會更加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吳中法院借助與吳中區工商聯共同搭建的商會商事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將案件委派給吳中區郭巷街道商會的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后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以財產保全措施不利于其正常經營為由,向法院繳納了保證金申請解除財產保全。為保障民營企業發展,吳中法院經審查后及時解除了財產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訴訟對企業經營的干擾。同時,特邀調解員從企業角度出發,在充分了解雙方企業交易情況及面臨困難的基礎上,敦促雙方善意訴訟、合作共贏,最終雙方就貨款金額達成一致意見,由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一次性支付某電器橋架公司貨款、財產保全費等費用,該款由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繳納的解除保全保證金直接支付。經吳中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了人民調解協議,吳中法院經審查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2021年3月,吳中法院與區工商聯為加強商會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共同制定并簽訂了《關于建立商會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近年來,吳中區各商會調解組織解紛成效顯著,為涉訴企業提供了多元、靈活、高效、低成本的糾紛化解路徑,服務和保障地方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本案系在上述機制下,充分發揮商會調解優勢,通過“商會調解+法院確認”及“雙向協助、協調聯動”模式,為企業紓困的典型案例。具體而言,吳中法院借助商會更加了解企業運營模式及客觀需求的天然優勢,委托商會特邀調解員對轄區企業涉訴商事案件開展矛盾化解工作,同時在保障財產保全申請人權益的前提下及時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向企業傳達了善意文明司法的理念,最終合力化紛止爭。該案例生動展現了商會商事訴調對接機制有效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功能,實現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