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陳志強,男,1962年12月17日生,漢族,江蘇省宜興市人,中專文化,住江蘇省宜興市張渚鎮。本院于2023年9月4日作出(2023)蘇0282刑初724號刑事判決,以犯危險駕駛罪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該判決已生效。

罪犯陳志強有結腸癌多發轉移(肝、肺、腹腔淋巴結)等疾病,其所患疾病屬于“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所列疾病,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將罪犯陳志強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映。

聯系人:王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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