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胡賀,女,1990年3月20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20181199003206123,漢族,初中文化,住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空港F區16棟2單元505室。

       罪犯胡賀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2022年12月,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罰金人民幣六萬元。2023年3月16日罪犯胡賀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2023年5月23日本院作出對罪犯胡賀監外執行的決定,2023年11月6日,罪犯胡賀以哺乳為由,向本院繼續申請監外執行。

       本院經查后,認為罪犯胡賀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予以立案,現將罪犯胡賀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如對本案上述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電話0516-80389577,通訊地址:徐州市睢寧縣中央大街29號。

       本公示期限為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