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對罪犯李青云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2023)蘇0685刑更8號

  

罪犯李青云,女,1994年6月18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483199406183424,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鄒區鎮前王村委汪田村56號

罪犯李青云因犯開設賭場罪,于2022年6月27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李青云以其系懷孕婦女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2年9月14日作出決定,對罪犯李青云暫予監外執行。2022年12月4日,罪犯李青云以自己處于哺乳期為由再次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2年12月14日作出決定,對罪犯李青云暫予監外執行。2023年11月24日,罪犯李青云再次以其系懷孕婦女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經審查已依法受理,現對罪犯李青云暫予監外執行案立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三日。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聯系電話:0513-68332278。

 通訊地址:海安市寧海南路90號海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郵編:226600

  特此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