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開 庭 公 告

(2023)蘇01刑更2131號

 

本院受理江蘇省龍潭監獄呈報的罪犯王延福(販賣毒品罪)減刑一案,定于2023年12月5日15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