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夢笑,女,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阜寧縣。

本院審理江蘇省阜寧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王夢笑犯聚眾斗毆、介紹賣淫罪一案,于2023年9月21日作出(2023)蘇0923刑初250號刑事判決,以聚眾斗毆罪、介紹賣淫罪判處王夢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因罪犯王夢笑懷孕,其于2023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交監外執行申請書,申請本院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經查,罪犯王夢笑系正在懷孕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經本院審委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王夢笑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