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基本情況:張丹旭,女,1996年6月2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1092219960602542X,蒙古族,初中文化,系彰武縣曉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主播,住遼寧省彰武縣興隆堡鎮荊林村大陸家西組23號。

2022年10月17日,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508刑初505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罪犯張丹旭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2023年8月16日,因罪犯系正在懷孕的婦女,本院作出(2023)蘇0508刑更10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對罪犯張丹旭暫予監外執行。

2023年11月28日,彰武縣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出具收監執行建議書,認為罪犯張丹旭于2023年11月27日產下一女嬰,現妊娠期已滿,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建議對罪犯張丹旭給予收監執行。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查,于2023年12月5日立案,現將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等材料予以公示。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請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內通過書面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章法官、蔣書記員,68856132

 

                                                    二○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