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通過“執破融合”欠薪長效治理機制,深化“府院聯動”,合力打擊妨害清算等逃廢債行為,依靠黨委政府支持,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實現42名職工工資100%清償、實現經濟補償金50%清償,全力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營造誠實守信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喂,常熟市人民法院嗎?被執行人現在已經不再經營,停產關閉了。而且公司拖欠我們職工大概50多萬,還有其他欠款,公司估計已經資不抵債了,我們還保全了公司的設備,基本都被法院查封了,希望盡快處理。”

2023年2月,常熟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接到申請執行人潘某的電話,第一時間給申請執行人做筆錄并了解有關情況。

經調查,常熟某磁性科技公司成立于2002年,因經營不善,自2021年10月起開始大范圍拖欠職工工資,2022年以來,該公司因未及時支付勞動者報酬,陸續被唐某等22名職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資并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該公司還拖欠20名退休返聘人員工資,以上共計拖欠職工債權近200萬元。

仲裁裁決后因該公司仍未能履行工資支付義務,唐某等職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調查,該公司已停止經營,名下財產僅剩一批機器設備及部分銀行存款,已經嚴重資不抵債。該公司所在廠區的不動產登記在實際控制人的另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名下,該實際控制人于2018年10月已將上述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給他人,廠區內的無證建筑已與村委會簽署拆遷協議,該公司在勞動仲裁階段曾向職工承諾待拆遷后完成職工工資發放但并未兌現承諾。

常熟市人民法院認為,職工債權如得不到及時清償,將導致職工生存權益難以保障。同時,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涉嫌存在轉移公司財產的行為,為了保障職工債權優先清償,避免公司責任財產進一步流失,常熟市人民法院決定依托“執破融合”機制,積極引導職工債權人申請“執轉破”,將案件導入破產程序,通過破產制度及時鎖定破產財產范圍,實現債務人財產價值最大化,從而解決職工債權問題。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第一時間約談了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要求其移交財務賬冊及財產清單,但該實際控制人稱除了近兩年的賬冊,其余賬冊均已燒毀,同時稱廠區范圍內已經拆遷的無證建筑屬于其個人財產且已轉讓給案外人,拆遷補償款也與公司無關。為此,管理人就實際控制人涉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同時將上述拆遷情況向常熟市人民法院匯報。常熟市人民法院根據管理人的申請,立即通知村委會停止向案外人支付拆遷補償款。在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該實際控制人迫于壓力向管理人移交了全部財務賬冊,同時,常熟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在市政法委的關心下會同屬地街道、村委會和管理人多次約談實際控制人,最終實際控制人及案外人均同意從拆遷補償款中拿出部分款項用于清償職工債權。

常熟市人民法院經過多方努力,指導管理人通過處置債務人財產、對外追收取得的拆遷補償款等方式,并會同屬地街道與全體職工進行了溝通和協商,充分釋明公司目前的財產狀況,獲得了全體職工的支持和理解,最終全體職工均簽署了職工債權預處理方案,即在預留破產費用且不影響其他債權人分配順序的情況下,實現工資100%清償、經濟補償金50%清償,剩余未清償的職工債權待最后分配時根據實際可分配資金參與分配。管理人根據上述方案,完成了職工債權的清償,及時化解了職工的困境。

“執轉破”,是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制度的簡稱,指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序中發現作為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資不抵債、達到破產界限、符合破產條件,經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對該被執行人的執行,并將執行案件相關材料移送被執行人住所地法院進行破產審查的制度。

常熟市人民法院積極構建執破融合欠薪治理長效機制,以破促執,倒逼被執行企業積極償債,持續保持打擊欠薪的高壓態勢,筑牢勞動者權益的司法保護屏障。42名職工,就是42個家庭,面對企業已經停產,責任財產逐步流失,職工債權岌岌可危的情況下,職工債權問題的處理,可謂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積極引導職工申請“執轉破”,發揮破產程序鎖定債務人財產,實現破產財產價值最大化,保障職工債權優先清償的功能。

同時,依靠黨委政府支持,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實質化解職工煩“薪”事。市政法委以及屬地政府也對職工問題高度關注和重視,加大工作統籌力度,各部門協同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了大量的細致具體的工作,為保障職工權益提供了強大的后盾和支持,最終實現職工債權的及時清償,快速化解糾紛。發揮府院聯動機制效用,有利于案件辦理達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會同屬地政府積極與債務人和職工進行溝通、協調,依法依程序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職工債權清償方案,最終實現了職工債權集中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