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江蘇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聚焦開放強省和“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著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完善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推進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精品戰略,依法妥善審理了一批具有較大影響、有規則指引作用的精品案件,為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現發布一批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典型案例。本次選取的案例均為2022年審結,涵蓋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的主要類型,涉及國際貨物買賣、外商投資、海上運輸、國際仲裁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等領域,是擴大對外開放中常見的糾紛類型。這些案例體現了江蘇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的以下特點:一是正確適用國際條約和準據法,完善涉外商事法律適用規則體系;二是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秩序,統一裁判尺度;三是加強國際司法協助,完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案例所涉法律問題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對于統一裁判標準、完善審理規則體系具有示范作用,可以為企業從事國際貿易投資、海上航運,運用法治和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有益參考。(案例同發布案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