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12月2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持續深化商會商事調解機制建設情況。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商事商會調解組織累計化解糾紛13960件,標的總額11.3億元,有效減輕了廣大民營企業的解紛時間和金錢成本。

近年來,江蘇法院推動將商會商事調解培育培優工作納入政法惠民實事項目,攜手工商聯、司法行政部門,充分發揮“商人糾紛商人解”優勢,做深做實商會商事調解,為民營企業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解紛選擇。江蘇法院把訴調對接的“調”向前延伸,引導市場主體選擇調解方式化解糾紛,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省法院與省工商聯共同推動將“商會商事調解工作情況”納入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評價體系,引導各地做大做優商會商事調解。堅持依法調解,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商會商事調解,堅持依法、自愿調解原則,對于調解不成的糾紛,及時立案登記,堅決杜絕久調不立。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商會調解組織463家。江蘇重點推進公益調解,依托商會組織,重點推進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商事調解中心建設。持續推進派駐法院調解,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設立商會商事調解工作室、工作站138家,開展駐點調解。探索推進市場化調解,無錫市突破單一公益調解,由市總商會作為發起人,在民政局登記設立性質為社會服務機構的法聯商會商事調解中心,為商會商事調解注入持久生命力。

江蘇省法院、省工商聯聯合出臺民營經濟領域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意見和工作辦法,推動調解工作有序開展。各中級、基層法院與同級工商聯、司法行政部門協同協作,建立健全商會商事調解制度機制體系。一是建立健全專業調解機制。堅持“行內人管行業事、行業糾紛行內解”,引導推動當事人優先選擇專業商會商事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在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雙方爭議問題達17項,大多為建筑領域專業問題,如果訴訟,需要鑒定,耗時耗力,后在擅長處理建設工程糾紛調解員的調解下,僅用時20余天,當事人就達成了一攬子調解協議。在一起買賣水餃合同糾紛中,引導當事人向地方水餃產業聯合會會長申請調解,會長結合行業規則,對水餃價格、運輸費用、路途損耗等提出專業意見,促成當事人握手言和。對于事實相似、主體眾多的商事糾紛,由調解組織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糾紛先行調解,明確處理規則,實現“調解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在一起系列票據糾紛中,商事調解組織運用示范調解機制,引導當事人形成合理預期,促成系列糾紛一攬子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