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3〕蘇鹽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蕭云龍,男,1994年6月16日出生,廣東省陽江市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441701199406160433,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四監區服刑。

    2020年12月16日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1202刑初383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蕭云龍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7年9月9日止),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0.165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4月26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蕭云龍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12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2023年4月獲得表揚四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2萬元(已履行),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0.165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蕭云龍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