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發文對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通報表揚,沛縣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榮獲“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先進集體”稱號。

近年來,沛縣法院牢固樹立新時代金融審判理念,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作用,不斷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著力打造專業化金融審判團隊,為轄區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強訴源治理,多元解紛促發展。沛縣法院聯合縣人民銀行、縣金融監管局成立金融調解中心,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形成“社會調解優先,法院處理斷后”的多元解紛格局。積極推動金融風險源頭化解,主動歸納總結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對金融企業經營模式、服務規范、風險預防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典型案例,有效發揮金融司法服務前延后伸作用,大幅降低企業潛在風險。

整合審判資源,集約辦案出質效。成立專門的金融審判團隊,建立行之有效的訴調對接機制,推行金融案件繁簡分流,實行簡案快審、繁案精審,高效回應市場主體需求。對金融調解中心調解成功的案件,及時進行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及時立案、開庭審理,充分利用實現擔保物權等特別程序,快速高效辦理金融糾紛案件。

延伸審判職能,護航金融減風險。選取審判經驗豐富、法律功底扎實的資深法官成立普法宣講團隊,走進金融機構定期開展法律業務培訓,將《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釋出臺后金融審判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新風險及時講解,從事實、法律、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議,同時針對庭審準備、抵押物貸前審查、抵押權實現等問題結合《民法典》相關規定,對十余家銀行數百名信貸人員及風險管控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助力金融行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下一步,沛縣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升金融審判隊伍專業化水平,優化金融審判工作質效,為沛縣優化營商環境與金融安全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