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3〕蘇鹽獄減建字第325號

    罪犯張淵,男,1987年7月12日出生,湖北省荊門市人,漢族,大專文化,公民身份號碼42082219870712563x,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九監區服刑。

    2021年12月25日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0724刑初181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張淵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3月3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張淵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獲得表揚三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10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張淵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