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3)蘇1282刑更10號

 

罪犯姚冬梅,女,1989年12月13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42425198912136548,漢族,初中文化,個體,戶籍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闕店鄉喬畈村杜組,住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謝三村南區8號樓1單元203室。

2023年4月6日本院作出(2022)蘇1282刑初252號刑事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罪犯姚冬梅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罪犯姚冬梅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公訴機關未抗訴,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懷孕,本院于2023年6月30日決定對罪犯姚冬梅暫予監外執行。2023年12月13日罪犯姚冬梅以哺乳嬰兒為由向本院申請繼續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姚冬梅于2023年11月27日在淮南市新華醫療集團醫院分娩一男嬰。經淮南市謝家集區社區矯正大隊調查,罪犯姚冬梅在前期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能服從司法所的日常監管,表現較好,目前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靖江市人民檢察院建議本院決定對罪犯姚冬梅暫予監外執行。

上述事實,有出院記錄、出生醫學證明、調查評估意見書、征求意見回復函等證據在案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罪犯姚冬梅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將罪犯姚冬梅暫予監外執行。

罪犯姚冬梅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自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社區矯正執行地為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

 

 

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