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環境,以審判工作現代化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使命。1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優化法治環境促進民營企業經濟發展壯大“十條措施”,并通報全省法院近年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江蘇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金飚介紹,近3年來,全省法院牢固樹立“案案都是營商環境”理念,不斷提升立、審、執、破全流程質效,健全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實施類案強制檢索制度,加強裁判尺度統一,努力營造穩定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近3年來,一審審結商事案件47.48萬件,出臺知識產權、房地產、破產等審理指南20余份,26件民商事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和公報案例。

“同時,全省法院還持續深化‘簡案快審、繁案精審’,2023年簡易程序適用率達81.56%,同比上升0.61個百分點,半數以上案件實現電子即時送達。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縮短至69.4天,首次執行結案平均用時縮短至79.1天。”金飚介紹說。

《法治日報》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江蘇法院積極推行“優+”訴訟服務標準,聚焦解決窗口接待、業務辦理、線上應用等工作中市場主體急難愁盼問題,持續深化“家門口式”訴訟服務,精心打造全流程訴訟服務智慧平臺,2023年,實現涉企商事案件網上立案8.14萬件。

為了給市場主體提供更多解紛渠道,江蘇高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與省發改委、工商聯、人社廳、知識產權局等13家單位建立“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最大限度整合調解資源;運用“江蘇微解紛”在線多元解紛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評估、調解、仲裁、訴訟“一條龍”服務;持續深化商會商事調解工作,組織開展商會商事調解培育培優行動,全省設立545家商會商事調解組織,引入3344名調解人員,近兩年化解商事糾紛28101件。

江蘇高院還積極采用訴訟調解、司法重整、執行和解等方式解決民營企業糾紛,制定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工作指引,依法妥善運用財產保全手段,堅決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為債權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494.51億元。同時,運用物聯網等技術開展電子查封、保全,“活封活扣”財產41.3億元,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避免判了一個案件、垮了一家企業、多了一批失業者。

據介紹,江蘇法院通過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為4.78萬家失信企業修復信用。堅持“多重整救治、少破產清算”理念,不斷加大民營企業破產挽救力度,持續深化“1+N”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充分運用預重整、重整、和解等程序,近3年來幫助南京建工、南京雨潤、無錫澄星、徐州集群等844家困境企業重獲新生。率先全面推開“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改革”試點工作,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讓更多市場主體敢闖敢干敢投,試點以來,71名誠信的創業失利者得到重生。

近3年來,全省法院充分踐行能動司法,發布公司、買賣合同、金融、破產等各類審判白皮書20余份,發送涉企司法建議1100余條,走訪企業1.2萬家,發放風險提示手冊3.6萬冊,為市場主體提供規則指引,不斷提高民營企業風險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