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一審審結電詐案1956件

本報訊 1月24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全省法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成績單”:2022年以來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1956件,依法懲處10684人,涉案金額69.23億余元,其中,1255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從案件審理情況看,當前我省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現詐騙團伙境外化、集團化特點。部分境外窩點形成以“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為幌子存在的超大犯罪集團,通過提供辦公場所、技術支持,招攬詐騙團伙入駐,以“高薪”為名誘騙境內人員赴境外詐騙。比如我省辦理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在境外出資建造“建材城”,先后招攬10余個詐騙團伙入駐并為其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持械看守實行封閉式管理,形成超大犯罪集團。此外,為擴大詐騙集團規模,一些犯罪集團實施跨國人口販賣、綁架、非法拘禁等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社會影響惡劣。

犯罪鏈條日益精細化隱蔽化,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相關聯的上下游犯罪案件數量增長較快。2022年以來,全省法院一審受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分別為2549件、4127件,同比增幅分別達78.13%、61.91%;一審受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別為1880件、3761件,同比增幅分別達130.11%、100%。部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犯罪團伙將專業化較強的環節外包,如由專門技術人員搭建可直接操控后臺數據的詐騙平臺,由“料商”在社交軟件對詐騙平臺進行宣傳,“號商”通過專業技術、黑產軟件提供社交賬號,“卡商”收購電話卡、銀行卡用于詐騙聯絡、轉移贓款,由專業洗錢團隊將涉案贓款轉至境外。各犯罪環節逐步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合作,但又相互隔離的產業鏈。犯罪分子將不同的詐騙模式相結合,“殺豬盤+敲詐勒索”就是其中典型模式。犯罪分子裝扮成功人士,以內部“話術”與被害人培養感情,以投資賺錢名義誘導被害人進入該詐騙集團控制輸贏的APP平臺投資充值,同時誘導被害人進行裸聊并拍攝視頻,以向親友甚至網絡公開為要挾勒索財物,產生惡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