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塘法庭一行人在村委會調解2 禚峻源拍攝.jpeg

2023年9月,新沂法院雙塘法庭副庭長唐恒濤接到雙塘鎮某村仲書記的來電,電話那頭,仲書記的聲音略顯焦急:“某園林綠化公司的陳經理來村里要工程款,現在我們達不成一致意見,請您過來一趟,幫忙調解”,得知轄區村委會出現糾紛,唐恒濤立即趕往現場。

“已經兩年多了,綠化工程款一分錢沒有拿到。”在村委會的辦公室,陳經理一臉愁容。

2021年,村委會將一項綠化工程承包給某園林綠化公司施工。完工后,經多次催要,村委會一直未支付工程款。唐恒濤組織雙方調解,因村委會人員變動,現工作人員對該公司在《工程造價咨詢報告書》中記載的樹木品種、大小、數量以及工程價款均不予認可。因雙方爭議較大,兩次調解都未能成功。

2023年10月,園林綠化公司向雙塘法庭提起訴訟。針對雙方的爭議焦點,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現場進行勘驗,對栽種樹木的范圍、種類、大小,以及剩余樹木的數量等進行清點和測量,通過精確計算,酌情確定綠化工程的價款,厘清了爭議焦點。

為了快速、高效地解決問題,法官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緩和雙方矛盾,法官認真傾聽與溝通,耐心平息當事人情緒,將各類樹木數量、價款計算過程詳細呈現,清晰說明價款的組成部分。在了解園林綠化公司未履行養護樹木一年的約定后,酌情扣除了相應價款。得知法官計算出的數據與工程報告書中的數據一致后,村委會才認同價款報告,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此案系人民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豐富“楓橋式人民法庭”時代內涵的典型案例。雙塘法庭立足矛盾各方的實際情況,設身處地開展群眾工作,科學深入地“調查研究”,組織雙方當事人共同開展現場勘驗,通過測量、計算和對比,切實掌握案件所涉證據材料和數據,向雙方擺事實、講道理,真正讓當事人信服,促進高效化解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