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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清晨,興化安豐法庭庭長沈玉秀又一次來到了永豐鎮蘇楊村高楊莊北集體蟹塘。頂著凌冽寒風,沈玉秀在蟹塘邊開始了測算,而這一次,她的身份發生了轉變,從“審判員”化身為“執行員”。

去年5月初,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王大媽一紙訴狀將村委會和同村村民告上法庭,可歷經兩次庭審,依然無法查明案涉蟹塘具體面積和位置。為了盡快化解糾紛,沈玉秀多次來到現場,在村委會及村民的陪同下,結合航拍圖對蟹塘具體面積和位置進行了實地測量,最終劃定了各方都一致認可的分界線。

10月底,法庭作出被告交付蟹塘且賠償王大媽相應損失的判決,可年末將至,被告在沒有上訴的情況下遲遲不肯讓出蟹塘,這可急壞了王大媽。原來投放蟹苗的最佳時間是每年的2、3月份,一旦錯過,這二十多畝蟹塘可能就會荒置整整一年,無奈之下只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了確保農時,一直跟進該案的沈玉秀緊隨執行人員,根據實地測量的結果,劃定了讓塘的范圍,在多方配合下,終于趕在2月底前,將蟹塘交到王大媽手中。

腳下有泥土、心中有群眾。安豐法庭干警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諄諄教誨,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當做新時代政法干警的使命擔當,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持續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