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楊綿芳,女,1989年2月26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41182198902262620,漢族,安徽明光人,初中文化,個體,戶籍地安徽省明光市澗溪鎮澗溪村周六組29號,住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指前鎮閘口村弘揚路亞基地垂釣中心。曾因賭博,于2021年3月15日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壇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五百元。曾因犯賭博罪,于2022年6月14日被本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一百元,其緩刑考驗期自2022年9月9日起至2023年3月8日止。因涉嫌犯開設賭場罪,于2023年8月19日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3年12月27日作出(2023)蘇0413刑初68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楊綿芳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現罪犯楊綿芳以哺乳自己的嬰兒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楊綿芳于2023年12月4日在常州市金壇第一人民醫院生育一子,現正哺乳自己的嬰兒,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定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楊綿芳暫予監外執行十個月(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