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如東法院立案庭迎來了今年的第一面錦旗。這面錦旗緣起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于訴前成功調解,該案被告當場給付賠償款,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2022年10月,被告黃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由南向北行駛過程中,不慎與同向經過的行人石某發生碰撞,致其受傷。經交警大隊調查認定,由被告負全部責任。后經鑒定,原告致九級傷殘。但雙方就賠償事宜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原告便一紙訴狀將被告訴至法院。

臨近過年,如東法院訴前調解中心兼職調解員季嘉欣接到該案件后,第一時間電話聯系當事人,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被告表示認可原告主張的事實及責任認定,但其主張的損失標的過高,自己沒有履行能力,希望原告能做些讓步。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為年逾六旬的老人,為妥善化解糾紛,讓大家都能過個安心年,調解員季嘉欣決定采用“面對面”的方法進行調解,臘月二十八雙方當事人來法院進行現場調解,理清訴求、歸納焦點、分析利弊、巧妙釋明,在調解員的努力下,最終定紛止爭、解開了雙方心結,原告同意將賠償金額從22萬余元降至95000元,隨著調解協議的簽訂,被告當場將賠償款一次性給付完畢,本案也順利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春雨漸增,滋潤萬物,生機萌動間,更多優質的司法服務走進了百姓心坎上,涵養了一方風物。快速、高效化解糾紛,將矛盾解決于訴前,已經成為人民法院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題中之義”。如東法院以“如我在訴”的理念,厚植為民司法大情懷,前移解紛關口,下沉力量資源,激發非訴解紛活力,做實做優群眾解紛需求這一件事,讓人民群眾收獲實實在在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