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中共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經報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面向省內設區市及以下法院、檢察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遴選法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遴選從事刑事、民事審判工作的法官8名,其中刑事法官2名、民事法官6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省內設區市及以下法院、檢察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員額法官、檢察官。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熟悉審判、檢察工作,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行政村(城市社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關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和《江蘇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5.近3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3年以上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審判、檢察業務工作經歷。

7.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比如全國模范法官、檢察官,全國審判、檢察業務專家,全國優秀法官,全國十佳、優秀公訴人,全國審判、檢察業務標兵、能手等榮譽)的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8.納入江蘇省法官、檢察官員額管理,在下級院擔任法官、檢察官5年以上,現任四級高級法官、檢察官或任一級法官、檢察官3年以上。

9.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所有時間計算截至2024年3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法官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等相關規定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的。

7.近三年司法績效考核出現第三、第四檔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步驟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5日18∶00。報名人員自行填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遴選法官報名表》,發送至報名專用郵箱,郵箱地址:jsgyzzb11@163.com。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7日18∶00。省法院政治部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聯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資格初審合格的,發送筆試準考證信息;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按照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擬遴選職位不低于3∶1的比例組織筆試。如有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擬遴選人數比例未達到3∶1開考比例,該遴選職位計劃予以核減,在確保不低于3∶1開考比例前提下,視情核增其他職位遴選人數。

(三)筆試

筆試由省法院統一組織,主要以政治理論和案例形式考察司法能力,區分刑事、民事卷,滿分100分。筆試時間為3月31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工作證參加筆試。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同時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加蓋單位印章)、業績考評材料(所需材料清單將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發送至面試初步人選報名郵箱)。報名人員為設區市、縣(市、區)地方黨委管理干部的,須加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印章。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無法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業績考評和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業績考評和面試

組織考評組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業績考評,滿分為100分。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2024年4月上中旬。

(六)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業績考評成績5∶3∶2權重計算得出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計劃人數1.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法院統一組織,采取實地考察方式,全面評估人選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道德品行。考察對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省法院依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遴選人數1∶1的比例,研究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遴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進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省法院決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擬遴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反映問題影響遴選的,取消遴選資格,由省法院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組織進行試用,時間3個月。試用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公示后、調動前不得突擊提拔。


四、其他事項

省法院政治部負責本次遴選相關政策解釋工作,咨詢電話:025—83785901、83785933。


附件: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遴選法官報名表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遴選法官報名表.docx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