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邳州法院開設邳法新“楓”專欄,通過開展法庭黨員先鋒、楓橋講堂、多彩法庭特色深化等系列活動,充分展示邳州法院人民法庭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提升法治治理能力、推進鄉村振興的服務保障作用。

“楓橋講堂”——培養更多法律明白人

近日,鐵富人民法庭在岔河鎮橋北村開展“楓橋講堂—民法典進社區”法律明白人專題培訓,切實提升人民調解員、網格員法律知識應用和調解技能。岔河鎮涉村干部、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等30余人參加培訓。

活動中,鐵富法庭干警以深入淺出的法條解析、通俗易懂的語言表達、生動形象的案例分析,圍繞鄉村群眾比較關注的土地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鄰里糾紛、婚姻家事糾紛等方面進行了細致講解,并耐心地現場解答參與培訓人員所提出的疑惑點,提升法律“明白人”調解矛盾糾紛能力,增強群眾對法律“明白人”的信任,引導村民樹立法治意識,養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善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權益。

“培訓的內容很實用,對我們在調解時如何運用法律法規來化解矛盾有很大的幫助,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對法律的學習,提高調解技能,為轄區和諧穩定盡心出力。”調解員王某說道。

巡回審判——現場普法繪就法治好“楓”景

鐵富人民法庭到樣墩村“巡回審理”一起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通過“巡回審判”+“現場普法”的方式,努力做到案結事了政通人和,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

原告樣墩村村委會與被告宋某因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引發糾紛,原告要求被告返還長期耕種的土地并賠償經濟損失。承辦法官認真翻閱卷宗、聯系原被告雙方后,了解到與該案同類型的涉土地糾紛還有多起,如果處理不好,不僅耽誤農時,而且極易影響農業發展,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以及原、被告所在的村組離法庭較遠的實際,決定將法庭搬到該村村部,對案件進行巡回審理。案件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一方面積極與所在的鎮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取得他們的支持和幫助,另一方面在審理中仍然立足于調解解決,但因雙方爭議較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在該村委會依法開庭審理。庭審中,法庭組織村兩委、駐村干部、類案當事人、群眾代表數十人進行旁聽。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結合案件雙方爭議點,重點圍繞農村土地承包的相關法律知識以及庭審流程、舉證責任劃分進行了普法講解,為旁聽群眾上了一堂“沉浸式”法治課,收到良好效果。村民們表示聽了講解后意識到承包期到期后不能一直占用土地,對村委會的做法也表示理解,同時愿意和村委會進一步協商承包費數額,繼續承包土地。

近年來,鐵富法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積極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舉措,持續開展巡回審判活動,以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解決人民群眾“急愁難盼”的問題,用實際行動踐行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為轄區人民群眾帶去法治社會最美的“楓”景,工作成效得到了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