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洪澤法院在洪澤區岔河鎮界溝村委會開展巡回審判,合并審理了該村多起農村土地經營權糾紛案。

原告與被告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協議約定將原告自家經營的土地流轉給被告,土地流轉期限為2019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土地流轉金每年每畝1050元,交款方式及交款時間為分周年交款,先交款后種植。合同簽訂后,原告將自家土地流轉給被告使用,被告未足額支付原告土地流轉金,原告多次催要無果,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土地流轉金。

此次巡回審判活動邀請農戶代表全程參與,讓老百姓在參與庭審過程中,加深對土地流轉相關法律的理解和認識。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圍繞爭議焦點舉證、質證、陳述答辯,承辦法官吳克成認真核對土地流轉合同、仔細梳理糾紛,闡明利害關系,明理釋法,逐步緩解雙方的對立情緒。

庭審結束后,吳克成法官結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村民們提出的土地流轉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就地開展普法宣傳,向村民們發放宣傳手冊,積極講解民法典中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贍養等規定,增強村民知法、守法、學法、用法的意識。